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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1-26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編譯報道:壹名男子在機場候機室被燕麥片燙傷了手,但他向BC省民事糾紛解決法庭(CRT)提出的向加拿大航空公司索賠 5000 加元的請求被駁回。

據周伍發布的小額索賠裁決,2023 年 5 月 11 日,壹名旅客在溫哥華國際機場的楓葉貴賓休息室候機,准備搭乘飛往拉斯維加斯的航班時,試圖從加熱的自助容器中舀壹碗燕麥片,結果燕麥片濺到了他的手上。
該男子稱燕麥粥“很稀,而且非常燙”,灑出來“立即引起了劇烈的疼痛”。
該男子前往拉斯維加斯的壹家醫療中心就診,被診斷為手背和食指壹級燒傷,拇指贰級燒傷。
他告訴小額法庭,燒傷花了超過壹個月的時間才完全愈合,“愈合過程極其痛苦”。
該男子依據聯邦《航空運輸法》和《占用人責任法》提出索賠,他要求賠償 2,201.01 加元的醫療費和 2,797.79 加元的精神損失費。
雖然加拿大航空公司承認燕麥片燙傷了他的手,但辯稱自己不應對此負責。
仲裁庭成員艾莉森·韋克(Alison Wake)最終駁回了申請人的索賠請求,認為他未能證明加拿大航空公司允許他自己取用燕麥粥“造成了不合理的傷害風險”。
關於此次事故,加拿大航空承認,作為楓葉貴賓休息室的租用方,它對該乘客負有注意義務。但仲裁庭表示,該男子若要主張加拿大航空存在過失,則必須證明燕麥片容器造成了“客觀上不合理的傷害風險”。
韋克寫道:“標准是合理性,而不是完美。《開放法律援助條例》並不要求加拿大航空公司消除所有潛在危險,也不要求確保場所使用者絕對安全”。
該旅客認為加拿大航空違反了《旅客服務法》,允許乘客自行從容器中取用食物,他表示該容器很危險,只能由受過培訓的工作人員使用,並引用了加熱器的使用手冊。
但裁決稱,使用手冊沒有關於需要專門培訓或監督才能從容器中盛放食物的部分,說明書中包含了如何給容器注水、放置和取出內膽、使用控制裝置重新加熱冷藏食物和保溫食物以及清潔容器的說明。
韋克補充說,雖然手冊中包含警告,指出設備運行時不要觸摸熱的食物或加熱表面,但她認為這是壹個“常識性的建議”,而且該男子也沒有辯稱他不知道燕麥片會很燙。
最終,仲裁庭成員認定加拿大航空公司對燒傷不負有責任,駁回了索賠請求。-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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