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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1-26 | 來源: 貼小君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趙薇 | 字體: 小 中 大
電詐頭目佘智江:
網傳文章的核心指控。
流傳的文章。
文章稱電詐主犯佘智江(緬甸“亞太新城”頭目)與黃有龍為湖南邵東表兄弟(母親是親姐妹),1990年代共同混跡地方灰色產業。2005年黃有龍向佘智江提供“菲律賓發展啟動資金”,助其建立電詐帝國。
趙薇被指通過離岸公司接收贓款:黃有龍2010年後注冊23家英屬維爾京群島空殼公司,將贓款轉化為趙薇名下的豪宅(3.5億港幣)、酒莊(400萬歐元)及畢加索畫作,並利用夫妻資產隔離規避風險。
李湘被定性為“洗錢白手套”:通過“芒果互娛基金”與黃有龍存在股權交集,並以空殼公司矩陣(21家關聯公司中15家已注銷)、女兒天價畫作交易(如王詩齡畫作98萬成交)及直播刷單制造虛假流水。
所謂“清算時間線”:
文章虛構2025年11月佘智江被引渡回國的連鎖反應:
趙薇名下公司股權凍結超1850萬元,直播被封;
黃有龍香港賬戶凍結2億、新加坡房產拋售;
李湘全平台賬號被封禁,英國資產遭凍結。
截止本篇文章發出,原文章已有6.7萬轉發,5.5萬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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