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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1-30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買房賣房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 盡管大溫高貴林港(Port Coquitlam)壹名華人屋主聲稱若維持此前判決將構成“司法不公”,但法院近日裁定,她仍需就壹項未完工的裝修工程向承包商支付21,502加元。

根據tricitiesdispatch的報道,法院判決書顯示2024年,高貴林港華人屋主A某聘請承包商,在其位於Eastern Drive的住宅內建設壹套附屬出租單位。該項目原計劃工期為8周,總費用為48,797加元,並以分期付款方式支付。
工程進行至拆除、結構搭建及管道施工後,項目進入“粗裝”(rough-in)階段。此時,承包商公司向A某開具了壹張金額為16,168加元的工程款賬單。但由於遲遲未收到付款,承包商隨後對該物業登記了建築留置權(builder’s lien),並提交了索賠通知(Notice of Claim)。
然而,向業主A某送達該通知的過程並不順利。承包商項目經理先後通過掛號信將文件寄往Eastern Drive住宅及A某名下的另壹處房產,但郵件均無人領取。隨後,項目經理又改用普通郵件寄送,並親自前往上述兩處住所,同時嘗試聯系A某的工作單位。
此外,項目經理還多次通過電話和電子郵件聯系A某,但直到2025年2月1日,才在微信上收到對方回復。
判決書中援引的聊天內容顯示,A某指責項目經理擅自進入其住所,構成“非法闖入”,並警告若再次進入將報警處理。此後,項目經理發現自己似乎已被對方在手機上屏蔽,無法繼續發送信息。

法官多裡(Diana Dorey)在判決中指出,盡管業主A某表示自己並未居住在上述兩處房屋,“但值得注意的是,她並未提供任何其他可用於送達文件的地址”。
2025年8月,另壹名法官在A某未應訴的情況下,判給承包商壹項金額為21,502加元的缺席判決(default judgment)。A某隨後申請撤銷該判決,理由之壹是她從未收到索賠通知。
她向法院解釋稱,自己當時搬到高貴林是為了照顧腿部骨折的年邁母親,而代為查看郵件的兄長會將所有“垃圾郵件”直接丟棄,因此她並未看到相關法律文件。
此外,A某還指控承包商違反合同,擅自離場,留下未完成的管道、暖通空調(HVAC)及電氣工程。她認為,在這種情況下維持原判將構成“司法不公”。
不過,法官多裡並不認同這壹說法。她在裁決中寫道,A某“要麼是對訴訟程序故意視而不見,要麼是選擇無視項目經理的溝通信息”。同時,法官認為,A某對施工質量的指控“表述含糊”,且部分內容涉及並不包含在合同范圍內的工程。
最終,法院駁回了A某的申請,確認原有的21,502加元缺席判決繼續有效。
REF:
https://tricitiesdispatch.com/secondary-suite-notice-claim/- 地產及投資版面的文章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建議。投資有風險,入市請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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