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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2-01 | 來源: 新唐人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貪官 | 字體: 小 中 大
2025年,中共至少24個副省部級以上億元大貪官受到審判。 這些人有壹個共同點:習近平親自拍板重用。 習為什麼這麼做? 背後柒大原因。
眾所周知,中共是世界上最腐敗的政權,在中共治下,特大貪官層出不窮,可以說是“壹抓壹大把”,僅在2025這壹年,中共國就至少有24個副省部級以上億元大貪官受到審判,其中,18個被判死緩,5個被判無期,1個被判15年。 這些人有壹個共同點:他們都是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親自拍板提拔重用的。
值得注意的是,這24個億元大貪官,並不包括軍隊高級將領,因為軍隊高級將領貪的錢太多,中共不敢對外公布,它們既怕軍人會起來造反,又怕激起強烈的民憤,從而引發兵變、政變與民變。
以下根據中共法院的判決,盤點壹下習近平提拔重用的這24個億元大貪官。
24個億元大貪官
1. 齊同生:受賄1.11億余元,被判死緩。
73歲的齊同生是原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協主席,是中共贰拾大至2025年底,查辦的年齡最大的“老虎”。
2025年12月16日,齊同生被廣西南寧市中級法院判處死刑,緩期贰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 徐佐:受賄1.47億元,被判無期。
徐佐是原中信集團副總經理。 中信集團是中共最大的綜合性金融央企之壹。
2025年12月12日,徐佐被遼寧省沈陽市中級法院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徐佐除受賄1.47億元外,還非法經營同類企業,獲利特別巨大。
3. 苟仲文:受賄2.36億元,被判死緩。
苟仲文是原國家體育總局局長。
2025年12月8日,苟仲文被江蘇省鹽城市中級法院判處死刑,緩期贰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由於他濫用職權造成重大損失,在死緩減為無期後,被判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4. 李剛:受賄1.02億元,被判15年。
這個李剛不是“我爸是李剛”的那個李剛,而是原中紀委國家監察委駐中央組織部紀檢監察組組長李剛。
2025年12月3日,李剛被湖北省武漢市中級法院判刑15年,並處罰金600萬元。
5. 李全:貪污1.08億元、受賄1.05億元,被判死緩。
李全是原新華人壽保險公司董事長,被控肆無忌憚“靠金融吃金融”。
2025年11月19日,李全被山東省濟南市中級法院判處死刑,緩期贰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6. 李顯剛:受賄1.17億元、貪污168萬元,被判無期。
李顯剛是原黑龍江省人大副主任,被認定“道德敗壞”、“貪婪腐化”、“大搞錢色交易”。
2025年11月17日,李顯剛被遼寧省大連市中級法院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7. 楊發森:受賄1.47億元,被判無期。
楊發森是原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他年紀不大,是壹個“70後的候補中央委員。
2025年10月29日,楊發森被陝西省漢中市中級法院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8. 陳晏:受賄3.57億元,被判死緩。
陳晏是原貴州省政協副主席,是貴州這個全國最貧困的省份,出來的第八個億元大貪官。
陳晏除受賄外,還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金重大損失。
2025年9月29日,陳晏被肆川省成都市中級法院判處死刑,緩期贰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9. 唐仁健:受賄2.68億元,被判死緩。
唐仁健是原農業農村部部長,曾當過“習近平特使”,他被控:“吃心不改”“酒癮難戒”“家風不正”“道德敗壞”“欲壑難填”。
2025年9月28日,唐仁健被吉林省長春市中級法院判處死刑,緩期贰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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