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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2-03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加拿大祖父母帶孫子孫女出國旅行,由於缺少旅行授權信後被攔機。因為法律規定,未成年人無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陪同必須提供授權信。
加拿大安省的Aveta Gordon與丈夫原本計劃在2024年12月,攜帶孫子孫女前往牙買加參加婚禮,但他們的旅行在機場就被迫中止——原因竟是缺少壹份關鍵的旅行授權信。

Gordon告訴CTV新聞,雖然他們擁有所有機票,但航空公司要求出示壹封證明他們有權帶孩子旅行的書面信件。由於她未能提供這份信件,航空公司拒絕讓孩子登機。
Gordon回憶道:“航空公司問我要壹封允許帶孫子孫女旅行的信,我說‘我沒有’”。面對孩子無法登機的情況,這對老人不得不臨時做出調整。
根據加拿大出入境規定,未滿19歲的兒童若沒有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陪同出行,必須出示經過簽名和公證的授權信,否則不得搭乘飛機。

Gordon表示,當時孩子的母親、她的女兒已在牙買加參加婚禮,因此她和丈夫只能臨時購買另壹家航空公司的機票,卻不得不把孫子孫女留在親戚家中。
Gordon對未能如願帶孩子旅行感到心碎:“非常傷心,我退休了,本想給孫子孫女壹次特別的旅行體驗,但我自己都沒上飛機。錢也打了水漂”。
盡管事件發生已有壹年多,Gordon至今仍在向Air Transat要求退款,但航空公司拒絕退款。-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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