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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2-03 | 來源: 新京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但患者的不斷投訴似乎並未影響王福建繼續利用該器械斂財。
新京報記者獲取的壹段通話錄音中,跟隨王福建8年的助理王某與壹位知情人聊到了王福建使用微血管吻合裝置的情況——
知情人:那現在血管吻合器還用不用了?
王某:用啊。
知情人:那東西是不是用著可麻煩啊?
王某:基本都沒用過,都是放裡頭了。
知情人:哦,縫到那血管旁邊?
王某:對對對。
知情人:哦,原來是不用,記賬,現在是縫到血管旁邊?
王某:對……
知情人:現在是只要裡面有就中,是吧?
王某:對,現在基本上都是放進去,那壹次出事吃虧不就是沒放進去嗎。如果那壹次放進去了,就啥事也沒有了。
法院的判決書也披露了這壹點。王某向警方證實,按照醫院手術室管理規定,醫療器械內置物裝到病人體內才能收費,如果使用失敗或沒有裝入體內,不允許收費。後來,因為有病人拍片時發現肢體內沒有放置該器械,告發了王福建,王福建為了規避投訴風險,就把不能匹配使用的裝置縫合在血管旁邊。
據警方查證,2016年4月至2020年7月,涉案手指傷患者共有94人,使用微血管吻合裝置共計128個,金額共計205.416萬元。該筆資金被法院認定為詐騙資金。
2025年9月,鄭州市贰柒區人民法院對該案做出壹審判決。王福建上訴辯稱,在案證據不能證明微血管吻合裝置不適用於手指手術。
2025年12月15日,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不予采納王福建的辯護意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院判定,多名被害人證明,其術後接受X光檢查,體內均無該裝置。94名被害人中,有多名1歲、5歲、6歲不等的兒童因手指創傷接受微血管吻合裝置治療,相比成人血管粗細程度,更能證明該治療行為的虛假性。在手術過程中,王福建明知多名患者不符合使用微血管吻合裝置的條件,又隱瞞未實際使用的事實,將該醫療器械的費用,計入患者的收費清單,致被害人超額支付醫療費用。-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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