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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2-05 | 來源: 上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作者洪浦釗:中國湖北襄陽多家精神病院,招攬正常人“免費住院”、虛構診療項目騙取醫保資金的事件,近日引發輿論嘩然。根據媒體揭露,在襄陽這類民營精神病院密集到“像牛肉面館壹樣多”,壹名掛名住院的“病人”壹年可為醫院騙取高達六萬元的醫保資金。看似荒謬的操作,卻並非單壹個案,而是壹個早已存在、被默許運作的制度現象。當壹個體制明知問題存在、明知行為違法,卻因風險維穩與治理成本考量而選擇不處理時,違法本身,就已成為制度的壹部分。
違規醫療機構成為維持表面穩定的工具
精神病院之所以成為騙保重災區,並非偶然。其封閉性高、專業判斷難以外部核實,加上長期住院與按床日付費的結構誘因,使“多收治、久收治”與財務利益直接掛鉤。醫保部門與地方政府並非不知其中風險,相關專項整治、內部通報早已存在,但真正的關鍵,在於後續處置往往止步於“查而不罰”、“查而不關”。原因並不復雜:壹旦重罰或解除醫保資格,地方政府便須面對真正的精神病患安置問題,承擔潛在的社會風險。
在“不出事”凌駕壹切的治理邏輯下,違規醫療機構實際上承擔了地方政府“外包”出來的社會控制職能,轉而成為維持表面穩定的工具。於是,騙保不只是被縱容,而是被結構性吸納,成為壹場以醫保資金轉移維穩成本的制度安排。


“被精神病”關鍵他們是否被視為“風險來源”
但若只將此事理解為財政漏洞,仍低估了問題的嚴重性。精神醫療在中國長期承擔的,從來不只是治療功能,而是壹種“風險吸納機制”。這壹點,早在多起“被精神病”案例中已反復浮現。遼寧農民劉剛,因上訪兩次被送入精神病院,遭強制用藥、限制人身自由,歷經六年訴訟,最終以“救濟”名義獲得肆拾萬元和解;河南駐馬店的余虎,僅因同性戀身分,被以“性偏好障礙”強制收治拾九天,法院最終判決醫院違法,但賠償僅伍千元。這些案件的共同點,不在於醫療誤判,而在於精神醫療被用來處理“不被體制與社會接受的人”。
更值得警惕的,是制度層面的“有病推定”。2012年上海曾提出,無故不上學、不上班、不出門、不與人接觸者,皆可列為疑似精神病調查線索。這種先假設異常、再尋找疾病的治理邏輯,實質上模糊了公共權力與私人生活的邊界,使精神醫療成為預防性控制的合法外衣。從上訪者、同性戀者,到被視為“社會邊緣”的老人與失業者,是否真的患病往往不是關鍵;真正重要的,是他們是否被視為“風險來源”。
在制度眼中,每個人都是潛在搖錢樹與可能風險源
精神病院因此成為壹個便利的制度容器:可以隔離、可以標簽、可以長期收治,還能透過醫保體系轉化為財政資源。這正是襄陽事件令人不寒而栗之處,當連護工、保安都成了“掛名病人”時,證明了在制度眼中,每個人都是潛在的搖錢樹與可能的風險源。當正常人被制度性吸納為“病人”,不只是醫療倫理的崩壞,更是治理邏輯的赤裸展現。醫保被騙,固然是財政問題;但更深層的,是壹套默許違法、交換穩定的運作模式。
為何制度無法也不願意,讓這種事真正停下來
官方通報立案調查,並不令人意外;真正值得觀察的,是事件是否會止於“專項整治”,而不觸及結構性問題。如果違規的代價仍低於“處理風險”的成本,那麼即使換壹批醫院、抓幾名負責人,也無法阻止下壹個精神病院繼續扮演同樣的角色。當壹個制度必須依靠違法行為來維持表面秩序,問題早已不只是執法不力,而是治理本身出了問題。精神病院騙保案,並非體制失靈的意外,而是風險維穩邏輯下,壹個再合理不過的產物。
這正是為什麼,每壹次的“整治”都不會是最後壹次。真正需要被檢視的,從來不是“為何有人敢騙”,而是為何制度無法、也不願意,讓這種事真正停下來。
※作者為前東海大學中國大陸暨區域發展研究中心副執行長、政治學博士-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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