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6-02-05 | 來源: 上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作者洪浦釗:中國湖北襄陽多家精神病院,招攬正常人“免費住院”、虛構診療項目騙取醫保資金的事件,近日引發輿論嘩然。根據媒體揭露,在襄陽這類民營精神病院密集到“像牛肉面館壹樣多”,壹名掛名住院的“病人”壹年可為醫院騙取高達六萬元的醫保資金。看似荒謬的操作,卻並非單壹個案,而是壹個早已存在、被默許運作的制度現象。當壹個體制明知問題存在、明知行為違法,卻因風險維穩與治理成本考量而選擇不處理時,違法本身,就已成為制度的壹部分。
違規醫療機構成為維持表面穩定的工具
精神病院之所以成為騙保重災區,並非偶然。其封閉性高、專業判斷難以外部核實,加上長期住院與按床日付費的結構誘因,使“多收治、久收治”與財務利益直接掛鉤。醫保部門與地方政府並非不知其中風險,相關專項整治、內部通報早已存在,但真正的關鍵,在於後續處置往往止步於“查而不罰”、“查而不關”。原因並不復雜:壹旦重罰或解除醫保資格,地方政府便須面對真正的精神病患安置問題,承擔潛在的社會風險。
在“不出事”凌駕壹切的治理邏輯下,違規醫療機構實際上承擔了地方政府“外包”出來的社會控制職能,轉而成為維持表面穩定的工具。於是,騙保不只是被縱容,而是被結構性吸納,成為壹場以醫保資金轉移維穩成本的制度安排。


“被精神病”關鍵他們是否被視為“風險來源”
但若只將此事理解為財政漏洞,仍低估了問題的嚴重性。精神醫療在中國長期承擔的,從來不只是治療功能,而是壹種“風險吸納機制”。這壹點,早在多起“被精神病”案例中已反復浮現。遼寧農民劉剛,因上訪兩次被送入精神病院,遭強制用藥、限制人身自由,歷經六年訴訟,最終以“救濟”名義獲得肆拾萬元和解;河南駐馬店的余虎,僅因同性戀身分,被以“性偏好障礙”強制收治拾九天,法院最終判決醫院違法,但賠償僅伍千元。這些案件的共同點,不在於醫療誤判,而在於精神醫療被用來處理“不被體制與社會接受的人”。-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