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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2-06 | 來源: 加西網 | 有6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報道:BC省公路巡邏隊今天表示,壹名 51 歲的素裡男子因在亞歷克斯·弗雷澤橋上超速行駛而被攔下,結果口袋裡塞滿了交通罰單,而且壹周內都沒車鑰匙。

(來源:BC Highway Patrol)
警方稱,2026年2月4日晚上8點剛過,BC省公路巡警發現壹輛蘭博基尼SUV在叁角洲的亞歷克斯·弗雷澤大橋上向北行駛,速度遠超其他車輛。
激光測速儀顯示,這輛蘭博基尼在限速70公裡/小時的路段上以197公裡/小時的速度行駛。
BC省公路巡邏隊警官邁克爾·麥克勞克林(Michael McLaughlin)說道:“有些司機似乎認為橋梁不受限速執法。這種想法既愚蠢又危險。橋梁上經常發生致命的交通事故”。
“超速行駛超過限速兩倍對您、您的乘客以及周圍所有人來說都極其危險”。
司機和兩名乘客被家人接走,司機目前面臨:- 超速行駛(超過 60 公裡/小時),違反BC省機動車輛法 (MVA) 第 148(1) 條,罰款 483 加元;
- 違反BC省機動車輛法條例 (BC MVAR) 第 7.05(8) 條規定,非法車窗貼膜將被處以 109 加元的罰款;
- 拖車費和柒天扣押費(由車主承擔);
- 至少叁年高風險駕駛員保費和不斷上漲的保險費,將使總成本超過 2500 加元。
麥克勞克林警官說:“司機聲稱他是在帶從國外來的表親游覽大溫地區的景點”,“結果,他們卻目睹了危險駕駛的後果。我們很慶幸事情沒有變得更糟”-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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