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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2-06 | 来源: 看理想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生命权是一种资格,是生而为人的底线配置,而不是一种道德认可与承认。
《我们与恶的距离》
但在一种民粹主义的叙事中,这种区分被有意抹去了。世界并不分为权利、奖赏、道德、经济的复杂交织,而是一种简明的“阵营划分”。
就像“牢A”大喊“我就要和你谈道德”,世界分为简单的道德上“好人”与道德上“坏人”的阵营。基础权利与道德承认混淆,因此对罪犯权利的哪怕一丝一毫的关注,都被解读为对“好人”阵营的侮辱。
这种心态虽然可以理解,但其后果是灾难性的。部分人在为“牢A”叫好时,实际上是在拥抱一种极其危险的机制。他们认为,只要自己站在“好人”的队伍里,站在道德的高点,就能获得某种豁免权和安全感。
而所谓“好人”的根基是流沙。女性主义者是好人吗?环保主义者是好人吗?商业权益的主张者是好人吗?当“好人”的身份成为享有权利的前提,权利就不再是权利,而变成了拥有前提条件的特权——谁来定义“好人”?
与此同时,谁是“坏人”?是罪犯?是不小心欠债的失信人?是每一个在大时代的转轮下偶尔失足、或仅仅是与主流声音不合的普通人?“牢A”甚至认为所有女性留学生和陪读妈妈都是失足者。
“好人”和“坏人”从来不是一张永恒的身份证明,而是一张随时可能被替换的社会便利贴。在互联网的语境下,定义权极其任性。我们难道见好人坏人的瞬间转换还少吗?
02.
再述“平等”的重要
如果我们剥离民粹主义的激情,冷静审视法治的根基,会发现一个极反直觉的真相:法律的存在,往往不是为了顺从我们的道德直觉,而是为了抵抗它。
当我们认为“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时,被唤醒的是人类基因深处最原始的复仇本能。这种本能痛快、直接,充满血性的快感。然而,文明并不顺应快感,文明是对情感的反思。那么,为什么我们必须咬着牙,去扞卫那个看似荒谬的命题——“坏人”与“好人”拥有平等的生命权?
《毒舌律师》
首先,这并非出于对他人的仁慈,而是出于对未知的恐惧。正如哲学家罗尔斯在“无知之幕”思想实验中所揭示的:
当我们设计社会规则时,如果我们不知道自己在这个社会中将扮演什么角色——是英雄还是罪犯,是富豪还是乞丐,是审判者还是被误判的嫌疑人——最理性的选择是什么?-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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