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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2-09 | 來源: BBC中文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黎智英在1995年創辦《蘋果日報》。
黎智英家人及國際法律團隊在案件後發聲明表示,黎智英如今將在監獄度過余生,形容嚴苛判決是因為其從事公共利益的新聞工作及和平民主運動。
黎智英兒子黎崇恩表示,判處嚴苛刑期,對全家來說是“毀滅性的打擊”,對其父的生命構成威脅,亦標志著“香港司法體系的徹底崩潰和正義的終結”。他稱,中國是時候做出正確的決定,“在為時已晚之前釋放他。”
黎智英女兒黎采則稱,過去5年看到父親的健康狀況急劇惡化,若刑期執行,他將在獄中殉難而死。
黎的國際法律團隊首席卡爾芬·加拉格爾御用大律師(Caoilfhionn Gallagher KC)呼吁,世界各國領導人團結,要求中國釋放黎智英,讓他能夠回到倫敦與家人團聚。
兩名兒女及律師團隊成員將於香港時間2月9日晚上1115(格林尼治 1515)召開記者會回應案件。
壹名《蘋果日報》前員工Y小姐(化名)進入法庭內聽審,均認識多名被告。她向BBC中文表示,黎智英年紀大,其刑期“差不多等於是終身監禁”,各人判處刑期是“超乎想像的重”,尤其是有叁名“角色不關鍵”、但沒擔任從犯證人的員工被判處10年,“大家也會問:為何會這樣”。
她指對判刑結果感到“委屈”、“不公道”及“不明解”,因各被告只是從事專業的傳媒工作,案件早已對新聞行業造成影響,“法(律)是有壹個范圍,但他(法庭)用了最重的情況(判刑)”。
香港記者協會前主席陳朗升向BBC中文形容判刑結果“相當令人失望和沮喪”。
他表示,香港媒體的自我審查現像日益嚴重,從今天與黎智英壹同被判入獄的六名編輯來看,記者現在可能會認為,與政府不喜歡的人共事可能會讓他們面臨拾年監禁。
陳還問道,年輕人是否還願意加入這個行業。
人權組織“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亞洲區主任伊蓮·皮爾森(Elaine Pearson)表示,對78歲的黎智英判處20年有期徒刑,“實際上等同於死刑,如此嚴厲的判決既殘酷又極不公正。”
她表示,黎智英多年來遭受的迫害顯示,中國政府決心扼殺獨立新聞,並壓制任何敢於批評共產黨的人士。
“國際特赦”組織亞太區副主任白舒然(Sarah Brooks)表示,裁決再次顯示《香港國安法》被用來將基本自由扭曲為刑事罪行,呼吁香港當局無條件釋放黎智英。
“無國界記者”秘書長柏儒廷(Thibaut Bruttin)形容,從黎智英被捕到受審定罪,“法律程序不過是壹場騙局”,又指英美等民主國家應向中國政府及香港當局施壓,確保黎智英與所有其他記者獲釋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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