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6-02-09 | 來源: 華商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2023年5月,山西大同陽高縣壹對男女在訂婚宴後次日,男方席某某在婚房內強行與女方吳某發生性關系。法院壹審以強奸罪成判席某某入獄3年,他隨後提出上訴,該案贰審維持原判。
今年2月8日,壹段長約1分鍾的升降機閉路電視視頻首度公開,畫面顯示席某某緊拉吳某手臂,女方多次激烈掙扎欲逃離卻無濟於事,與此前辯方聲稱的“自願”說法嚴重不符。
“訂婚強奸案”在內地引發輿論關注。(網絡圖片)
《央視新聞》報道,2023年5月1日,男方席某某和女方吳某按當地習俗舉辦訂婚宴。次日,席某某約吳某到婚房,強行與對方發生性關系。事發後,吳某打電話報警,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案件進入司法程序。
事發前,升降機的閉路電視畫面清晰定格下事後的關鍵壹幕,席某某死死拽住吳某的手臂,吳某曾試圖掙脫卻無濟於事。
席某某在升降機內緊拉吳某手臂,女方多次激烈掙扎欲逃離卻無濟於事。(視頻截圖)
席某某在升降機內緊拉吳某手臂,女方多次激烈掙扎欲逃離卻無濟於事。(視頻截圖)
山西省大同市陽高縣人民法院副院長楊曉忠指出,此案的關鍵疑問,是婚約和個人意願的邊界問題。訂婚後是否意味著壹方能強迫另壹方發生親密的關系。
山西省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贰庭副庭長藏海霞介紹,法院審理後認為,訂婚本質上只是民間層面的壹種民事約定,是雙方締結婚姻的美好期許,並不能產生法律意義上的身份變更,更不能成為剝奪個體自主權的理由。因此,此案的判斷核心是關系發生時,是否違背被害人的真實意志。
事發時被拉扯下來的窗簾。(央視新聞)
對於卷宗內的證據內容,合議庭成員逐壹審閱、反復推敲,包括床單上留下的兩人混合DNA鑒定結果、吳某身上的瘀傷、被拉扯下來的窗簾等,每壹個證據都證明吳某當時根本不願意發生關系。
山西省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贰庭庭長楊東遠指出,男女婚戀的核心要義,永遠是“自願且明確的合意”,任何違背他人意志的強迫行為,都是觸碰法律紅線的犯罪之舉。此案不僅是對個案被害人權利的堅實保障,更是法治社會為每壹個個體劃定的權利底線。-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