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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2-09 | 來源: 華人生活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近年來,美國對跨境資金流動的監管持續收緊,這起案件再次提醒所有出入境旅客:攜帶現金本身並不違法,但不申報卻可能帶來嚴重後果。
首先,很多人誤以為是“每人1萬美元”的標准,但實際上,美國海關看的不是個人,而是以家庭為單位計算。也就是說,如果壹家叁口壹起旅行,即使每個人分別攜帶幾千美元,只要總額超過1萬美元,就必須申報。
其次,很多旅客覺得自己只是“幫忙帶錢”,不算自己的資金,但在海關的定義裡,只要在你身上或你的行李裡,就算你攜帶。無論是父母的錢、朋友的錢,還是代人轉交的現金,都需要由你申報。
第叁,需要注意的是,海關所說的“現金”並不僅僅指紙幣。支票、匯票、旅行支票以及可轉讓證券等,都屬於“貨幣工具”的范疇,同樣計入申報金額。
第肆,這項規定不僅適用於入境美國,離開美國時同樣適用。很多人只在入境時緊張,卻忽略了出境時也需要遵守同樣的申報要求。
最後,也是最容易被誤解的壹點:申報並不意味著交稅,更不代表違法。申報的本質只是向政府說明資金來源合法。真正會帶來麻煩的,從來不是攜帶現金本身,而是隱瞞現金的行為。-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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