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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2-19 | 來源: BBC中文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香港 | 字體: 小 中 大
李先生說:“在華人社會,狗狗或者寵物這件事情,始終都還沒那麼深入人心。始終有舊壹代香港人在,也許老壹輩未必說很喜歡寵物,你也得顧及他們的感受。”
兩只柴犬的飼主蔣小姐與阿豪也說,他們日常外出時也多有注意管束毛孩的行為舉止,例如使用狗繩牽引。
阿豪舉例說,不會讓毛孩觸碰餐廳的餐具:“有些人沒有養狗,例如只要覺得你碰過餐具,就算怎樣去洗都還是會有影響。”
“我們作為狗主都只能盡量配合,不想影響到其他人。”
楊振年形容情況“比較兩極”:“喜歡寵物就喜歡,但有些人會比較抗拒,可能會害怕。所以我們就覺得現階段政府這個安排,多是給我們餐廳自己去選擇。”
香港大學經濟及工商管理學院講師阮穎嫻博士說:“自由市場做生意,該讓他們自行選擇,不該有限額。”
阮穎嫻對BBC中文指出,配額不利市場自行調節寵物友善餐廳與不准寵物進入餐廳之間的供求,但她也能理解政府可能的想法。
“它也許轉個頭說:‘全香港幾萬家食肆,都是1000個牌照而已。那你不去那1000家就行了。’”
香港餐廳“禁狗令”:30年後拆牆嘗試
現行香港餐館禁止狗只進入的法律,是在1994年,由當時英屬香港市政局與區域市政局分別立法寫進各自轄區的《食物業附例》。2000年元旦,特區政府廢除市級議會——當時輿論通稱“殺局”——立法權收歸立法會,與飲食業相關的行政和執法權劃歸食物環境衛生署,區域市政局版本的附例過度成今天的《食物業規例》。
在此規例下,任何人把狗帶進餐廳,或餐廳從業人員明知而允許狗進入餐廳——除非是導盲犬或執法工作犬——壹經法庭定罪,可被判處罰款1萬港元(1280美元;8830元人民幣;4.01萬元新台幣)並監禁叁個月,持續違例每天加罰300元。又根據食環署的持牌食物業處所違例記分制,《食物業規例》罪行屢犯者可被暫時吊銷或取消牌照。
食環署也非從未引用現有法律對寵物友善餐廳執法:2025年2月,大埔大元商場壹家咖啡廳因兩度被抓獲允許狗只進入,被法庭定罪罰款後,再被食環署吊銷牌照柒天,引起輿論和狗主討論。
多年來不時有議員質詢政府有否措施便利寵物主人。在2011年的壹次書面答復中,政府官員指出:“由於動物的毛、身體及排泄物可能有病原體和寄生蟲,因此,動物或會成為污染食物和設備的源頭,有關法例旨在保障食物安全及市民健康。”
在2024年又壹次圍繞寵物友善政策的書面提問中,特區政府提供數據,顯示自2020年新冠病毒病(COVID-19)疫情以來,市民舉報狗只進入餐廳數字,從2020年的58宗,增加至2024年的418宗。
“灰色地帶”
法律條文32年來未曾變更,但以“寵物友善”作招徠的餐廳、購物商場已日趨常見。香港餐飲聯業協會主席楊振年對BBC中文說:“譬如啟德那邊,再加上西九文化區那邊,其實整個范圍都是寵物友善的。再加上維多利亞港兩邊有很多海濱,都有很多餐廳,也有很多人拿著寵物來。”
投訴數字上升趨勢也伴隨出現。楊振年認同,目前在餐廳室外范圍招待寵物犬和狗主是處於法律“灰色地帶”。
狗主蔣小姐則對“灰色地帶”的操作大惑不解。-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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