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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2-19 | 來源: BBC中文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香港 | 字體: 小 中 大
“商場是寵物友善,但餐廳裡面不寵物友善,那變成餐廳要求你人就坐在裡面,好像有個圍欄,就在裡面進食,但是狗狗車就要放在圍欄的外面。”
“商場可以讓狗進去,但是人又不可以在裡面吃東西,那你帶著牠們,究竟怎麼辦呢?”她強調自己不會把狗丟在餐廳門外。
但走在壹些這樣的商場內,也不難看見狗主以寵物嬰兒車推著小型狗只坐進餐廳裡就餐。
“他們絕對是在犯法,只是大家沒有去執法而已。”香港動物權益及福祉協會創辦人及主席賴嘉敏說得壹個斬釘截鐵。她創辦這組織有近兩年,本職是公司律師。
賴嘉敏對BBC中文解釋說,只要寵物犬進入了食環署圖則紀錄中的餐廳范圍,便已違反禁狗法律。
不過,這條法律從來都只針對狗只。食環署向BBC中文確認,法律並無禁止狗以外的寵物進入餐館,“但食肆必須按牌照要求及食物衛生守則,確保食物安全和環境衛生”。至於餐廳內廚房等處理食物的地方,在法律上被稱為“食物室”的,則所有動物壹概不准進入。
香港動物權益及福祉協會主席賴嘉敏律師指出,同樣基於選擇,食環署的立法建議表明,獲簽發牌照加注的餐廳將在門口有清楚標識,不喜歡寵物,或者對寵物毛發過敏的食客,不應強行進入。
“就算對簿公堂,問題還是在你身上。因為別人有貼出清晰指示,告訴你這是寵物友善餐廳,而你也知道自己的身體狀況是不適合的,那為甚麼你會貿貿然走進這餐廳去呢?”
她也擔心日後可能發生討厭狗只人士闖入寵物友善餐廳,對毛孩做出下毒等危害行為,因此申請許可的餐廳或需培訓店員如何應對。
食環署的立法建議還包括要求寵物犬主人以不超過1.5米長的“狗帶”控制狗只,被法庭判定的“已知危險狗只”和法定“格斗狗只”不得進入餐廳,狗只不得上餐桌,須確保明確區分人狗餐具,也不得提供現場烹調的狗只食物,但可提供預先包裝狗食。賴嘉敏認為,這些都是基於公共衛生考慮出發,可以接受。
不過,香港感染及傳染病醫學會名譽司庫徐詩駿醫生對香港本地媒體指出,向政府領有飼養牌照的寵物犬,只要身體健康,並已接種所有指定疫苗——包括狂犬病(瘋狗症)疫苗——再加上每月下藥杜蟲,在餐廳傳播疾病的風險很低。
徐詩駿在now新聞台壹檔節目上說:“其實最重要的是人觸碰狗,或則觸碰餐廳環境後,在進食前壹刻洗手。所以要是餐廳能增加鋅盤、潔手液讓食客使用就會更好。”
在香港飼養年齡5個月或以上的狗只,必須向漁農自然護理署申領狗只牌照。據政府統計處2019年《飼養貓狗的情況》專項調查數字,94%養狗住戶均有為其寵物犬定期接種疫苗和杜蟲。
至於提供現煮寵物餐點方面,賴嘉敏認為“絕對有討論空間”。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2月10日到立法會介紹立法建議時說:“人的食物不壹定適合狗進食,所以我們不太建議狗主將餐廳食物喂給狗只。但真的自行喂食的話,我們也不打算禁止這個行為。”
“狗主要明白將這些食物喂給自己狗只,其實風險是很大。”
港大經濟學家阮穎嫻也認為,對於將寵物視作家庭成員的飼主來說,提供寵物餐點,“作為營銷來說是比較吸引的”,而壹些寵物友善餐廳目前已有提供的寵物餐點,其實人類也可食用。
狗狗友善餐廳的潛藏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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