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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2-21 | 来源: 央视网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特朗普 | 字体: 小 中 大
当地时间2月20日,美国最高法院作出“里程碑”式判决:以6比3的多数意见,裁定特朗普(专题)政府依靠“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征收的一揽子全球关税缺乏法律依据,大部分关税自一开始就“无权征收”,因此无效。
这意味着,支撑特朗普第二任期“关税政策”的一根重要支柱被法院抽走,不仅直接牵动数千亿美元贸易与可能高达数百亿美元的关税退款,也给未来任何总统动用“紧急权力”实施大规模经济政策划下了红线,同时迫使白宫在接下来的操作中,从“快、猛、覆盖面大”的行政手段,转向“更慢、更程序化、更容易被诉讼牵制”的传统贸易路径。
判决公布后,特朗普迅速宣布将通过其他法律手段推出新的10%全球关税,誓言“不会后退一步”。与此同时,美国舆论围绕总统权力、国会授权和美国对外经济路线的争论则全面升级。
法官为何出手:给出明确边界
本次判决所涉及的其实只是一个朴素问题:一部本意用来搞“制裁”的法律,能否被总统当作随时加征全球关税的“万能钥匙”?
IEEPA是1977年通过的一部法律,初衷是让总统在面对海外政变、恐怖主义、核扩散等“国际紧急状态”时,能够快速冻结外国资产、封锁资金往来、禁止特定交易,用经济手段施压对方。其关键词是“资产”“交易”“金融制裁”,而不是“把整个关税表重写一遍”。特朗普政府的创举,在于抓住条文里一句“总统可以在紧急状态下监管进口”(regulate importation),并将其解释为:既然是“监管进口”,那就可以对几乎所有国家、几乎所有商品,随时加征任何税率的关税,而且可以长年维持。
最高法院的多数法官不认可这一“大招”。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在判决书中用了非常直白的逻辑:
首先,IEEPA通篇没有出现“关税”“关税税率”这样的字眼,它说的是冻结资产、禁止或限制特定交易,这些都更像“经济封锁”和“金融管制”,而不像是建立一个“影子关税法典”。
其次,美国宪法把征税、包括关税,明确交给了国会,历届国会如果想把关税权部分交给总统,都会写得清清楚楚——譬如着名的“232条款”,让总统可以以国家安全为由对钢铁、铝、汽车等加税;又比如“301条款”,授权政府对不公平贸易行为加征报复性关税。这些法律中,“关税”都毫不含糊地被写在了条文中,而不是像IEEPA这样被藏在一句含混的“监管进口”当中。
最后,也是这次判决的深层原因:法官认为,特朗普利用IEEPA开的这个“关税大口子”实在太大了,它影响的是几乎所有贸易伙伴,金额高达数千亿美元,波及从农产品到汽车再到电子消费品等各个行业,对美国物价、企业投资和国际关系的冲击是“全国性的、长期性的”。这种情况下,最高法院援引了近几年逐渐成形的“重大问题原则”:要求国会在给行政部门授权时必须把条款“写得非常明确”。
简而言之,法官认为,如果国会想要授权总统随时给全世界加税,就不能只在一个制裁法里埋一行很模糊的“监管进口”,而不做任何具体、明确的讨论。
当然,反对的三位大法官则认为,按日常用语理解,“监管进口”完全可以包括通过关税来控制进口量,只要国会没有明确禁止,法院就不应该“缩手缩脚”。他们还担心,“重大问题原则”会逐渐变成限制行政权力的一把剪刀,对总统在外交与国家安全方面的弹性造成伤害。不过,这一观点最终并没能说服多数人。
总体来看,最高法院多数意见抓住的不是复杂的贸易学,而是非常“美国式”的权力边界问题:宪法把征税与关税的权力交给国会,总统如果要动用同等分量的“征收工具”,就必须拿出国会明确写出的授权。可以说,这次判决并不是否定总统在危机情况下用“经济手段”反制对手,而是给出明确边界:制裁和资产冻结可以,顺手把整个关税制度改写,不可以。
冲击特朗普经济议程:最大的“支柱”被折断
舆论普遍认为,从政策层面讲,这次裁决对特朗普第二任期的经济议程,是一次“削弱但并非致命”的打击。
在美国国内,特朗普政府一直用“关税政策”来包装自己的经济路线,宣称“别国要想卖东西到美国,就必须付出代价”,把关税说成既是谈判大棒,也是增加财政收入、保护就业的万能工具。依靠IEEPA,美国在过去一年尝试推动的,是一种几乎覆盖所有贸易伙伴的“全球关税架构”,目标是“全面重写美国对外贸易规则”。但是现在,最高法院明确表示:这条路行不通,至少不能靠“紧急状态”这条捷径。相应地,这给特朗普政府的经济议程带来了不小冲击。-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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