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6-02-22 | 來源: 香港01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關稅 | 字體: 小 中 大

2026年2月20日,美國最高法院以6:3裁定川普(Donald Trump)政府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實施的單邊關稅政策違憲。該裁定否定了總統以緊急狀態為名繞開國會實施全球關稅的合法性,也就是僅針對總統單邊越權行為,但不涉及國會授權項下的對華核心關稅,未觸及中美貿易戰核心的301條款與232條款關稅,並未改變中美經貿博弈的基本格局。
首先要清楚,最高法院裁定的核心本質是權力制衡而非政策轉向。美國憲法第壹條明確規定,征稅與貿易規制權力屬於國會,總統不具備獨立立法與征稅權。川普政府所依賴的IEEPA立法初衷,是應對戰爭、國家安全危機等極端緊急狀態的臨時性經濟管制工具,並非用於常態化、全球性關稅征收。
最高法院的裁定在司法層面僅否定了程序違法,並不否定關稅政策本身。在政治層面則是強化國會貿易主導權。裁定實質上壓縮了未來美國總統單邊發動貿易戰的空間,迫使貿易政策回歸國會立法框架。但也意味著現有對華懲罰性關稅壹旦經國會背書,將更難撤銷,短期貿易緩和的可能性進壹步降低。
2026年2月20日,美國華盛頓,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在白宮舉行的記者會上發表講話。此前,最高法院裁定川普在征收關稅時超越了他的權限。(Reuters)
當前中美之間的關稅體系由叁大支柱構成,此次裁定僅影響其中壹項,另外兩項作為貿易戰主體完全保留。這次被裁定違憲廢止的是基於IEEPA的單邊新增關稅。此類關稅為川普第贰任期推出的全球10%對等關稅及芬太尼關聯關稅,覆蓋中國輸美部分商品。但基於301條款的對華主體關稅和基於232條款的鋼鋁國家安全關稅,並不受到影響。
301條款源於美國《1974年貿易法》,是國會明確授權的貿易救濟工具。2018年以來對中國約3700億美元商品加征的7.5%—25%關稅,均以此為法律依據,覆蓋機電、輕工、高科技產品等核心品類。此次最高法院明確將301關稅排除在審查范圍之外,維持全額征收,構成中美貿易戰最核心的壓力來源。
另外,依據《1962年貿易擴張法》232條款,美國以“威脅國家安全”為由對全球鋼鐵、鋁產品加征25%與10%關稅,中國作為主要出口方同樣適用。該條款同樣具備國會立法授權,且與國家安全高度綁定,司法審查空間極小,裁定後繼續有效。
-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