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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2-23 | 来源: 加西网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加元走势 | 字体: 小 中 大
加西网编译报道:据BC省民事纠纷解决法庭称,一名司机因驾驶租赁车辆时“超速行驶”而被勒令支付 1000 加元的罚款。

上周五再网上公布的一项决定显示,Rod Julazadeah 于 2024 年夏季从温哥华 U-Save 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辆 2022 款雪佛兰 Camaro。
该公司向仲裁庭提出索赔,要求赔偿违约损失,并指出司机在租用跑车时签署了一份文件。
仲裁庭副主席凯特·坎贝尔(Kate Campbell)在裁决书中写道:“合同中包含一个名为‘性能租赁’的附加页。该页指出,车辆配备了 GPS 追踪设备,用于监控高风险驾驶行为,包括超速行驶。该页还指出,此类行为将被记录,驾驶员每次违规将被处以 1000 加元的罚款,外加损害赔偿”。
该公司提交了一张仪表盘显示屏的图片,显示该车辆的最高行驶速度为 211 公里/小时。
Julazadeah辩称,该图像细节不足,无法作为他在租车期间超速的证据,但法庭驳回了这一说法,主要依据是时间戳。
鉴于速度记录是在车辆归还给租车公司之前进行的,法庭认定Julazadeah极有可能以211公里/小时的速度驾驶该车辆。
司机还辩称,合同条款过于模糊,无法执行,因为“速度”和“过度”都没有明确定义。
法庭再次驳回了这一请求。
坎贝尔写道:“我认为时速211公里客观上属于高速驾驶。这是因为它远远高于加拿大任何法定限速”。
Julazadeah为自己不应该支付罚款提出的最后一个理由是,私人企业无权对超速驾驶者处以罚款,他认为只有当局才能施加此类处罚。
不过坎贝尔发现,这 1000 加元并不是因违反超速法规而缴纳的罚款,而是该公司有权征收的费用。
根据判决,虽然租赁公司无权向“违反合同的人”收取费用,但它有权在租赁合同中加入所谓的“违约赔偿条款”。
坎贝尔写道:“违约赔偿金旨在补偿那些难以计算的经济损失”。
“我承认合同中规定的高风险驾驶行为,包括超速行驶、急转弯、快速加速和减速,可能会对车辆造成过度磨损和损坏,而这些磨损和损坏并非立竿见影”。
因此,Julazadeah被责令向该公司支付 1000 加元的赔偿金,外加 125 加元的法庭费用补偿。- 温哥华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或许可,严禁转载或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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