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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2-23 | 來源: 央視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國家安全機關提示
《中華人(专题)民共和國反間諜法》規定,實施間諜行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給予獎勵。在境外受脅迫或者受誘騙參加間諜組織、敵對組織,從事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活動,及時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機構如實說明情況,或者入境後直接或通過所在單位及時向國家安全機關如實說明情況,並有悔改表現的,可以不予追究。-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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