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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2-25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BC省兩名華裔因違反《聯邦漁業法》多項規定被判有罪,合計罰款10,500加元,並被禁止捕魚兩年。
納奈莫省級法院於1月22日對案件的宣判,隨後,加拿大漁業與海洋部(Fisheries和Oceans Canada)於周贰公布案件細節,並提醒公眾非法捕撈蛤蜊的風險。

根據部門聲明,2024年7月,漁業執法人員在納奈莫Nanoose Bay地區巡邏。該海灣是溫哥華島壹處季節性熱門貝類采集區,民眾通常可在此采集蛤蜊、鳥蛤和牡蠣。
執法人員在海灣上方壹處“高處觀察點”監控時,發現兩人在潮間帶采集貝類。漁業部門指出,該區域當時因存在有毒污染風險而處於禁采狀態。
聲明稱,當兩名涉案人員離開海灘、行至後方鐵路軌道時,執法人員上前攔截。
其中,於某(音譯,Chao Jan Yu)丟棄了兩桶非法捕獲的蛤蜊,並試圖逃離現場,但最終與同伴陳某(音譯,Li Hua Chen)壹同被捕。
執法人員查獲超過500只馬尼拉蛤和小頸蛤,以及約20只象拔蚌和其他當時禁止采捕的物種。

(Fisheries和Oceans Canada)
於某因采捕禁采物種、持有超過每日75只蛤蜊的限額,以及妨礙漁業執法人員執法,被判罰款6,500加元。
陳某則因采捕禁采物種及持有非法捕撈漁獲,被罰款4,000加元。
兩人均被禁止在兩年內采捕任何種類的魚類。
加拿大漁業與海洋部表示,關閉貝類采集區是為了“保護公眾健康,並確保漁業資源的可持續發展”。
聲明指出:“未經授權的采捕行為會危及消費者、生態系統、合法捕撈者,以及加拿大作為安全貝類出口國的聲譽。妨礙漁業執法人員或未能提供所需文件屬於嚴重違法行為,可能面臨高額處罰”。
此次警告發布之際,加拿大食品檢驗局和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再次就來自溫哥華島的生蠔可能存在諾如病毒污染風險發布消費者警示。
漁業與海洋部表示,2024年夏季發生非法捕撈的相關海域,當時因麻痹性貝類中毒風險升高而對采捕者關閉。-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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