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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2-26 | 來源: 魁北客傳媒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房屋出租 | 字體: 小 中 大
蒙特利爾男子因利用監控攝像頭窺視鄰居長達兩年,近日被判賠償9500加元。
據蒙特利爾日報報道,Zhen Di Zeng女士在蒙特利爾東部擁有壹間物業。不久前,她和實際居住人My Cong Phui壹起將鄰居Bruce Wilson告上小額索賠法庭。
他們告訴Emmanuelle Saucier(索西耶)法官,他們“震驚地發現,在2022年至2024年期間,鄰居威爾遜壹直在監視他們”。
法庭記錄顯示,威爾遜通過立在自家屋頂及後院高杆上的兩個攝像機拍攝了超過7000小時的視頻,此外還用手機拍攝了多張照片。
威爾遜當庭承認,他這麼做就是為了監視Zhen Di Zeng……
威爾遜表示,是Zhen Di Zeng的前房客委托他進行此項活動。
根據前房客的要求,他需要將實時監控攝像頭對准Zhen Di Zeng的房產,並允許委托人遠程訪問。
Zhen Di Zeng的前租戶為“被迫搬離”。此前,Zhen Di Zeng以“壹位家庭成員需要居住”為由收回該物業。
前租戶原本打算利用威爾遜提供信息(包括照片和行蹤日志),向魁北克租賃委員會(TAL) 證明房東“違法收回物業”。
在小額法庭開庭前,前租戶從TAL撤回上訴。
索西耶法官懷疑前租戶與威爾遜之間有”金錢交易“,但威爾遜當庭否認,並作證稱“他與前租戶的關系並不是特別友好”。
但索西耶法官還是將此疑點寫入裁決,她說:“威爾遜每天花費多達3個小時整理他拍到的鄰居影像,更是總結出180條鄰居的行蹤記錄……
“你很難想象,壹個人會以免費或無任何補償的方式,如此耗費精力地為壹個陌生人非法收集數據。”
索西耶法官指出,根據魁北克民法典,“為了正當目的並以合理方式安裝和使用攝像頭”並不違法(例如為了自身安全)。但威爾遜的這種使用方式顯然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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