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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2-26 | 來源: 新周刊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好在,當沉秋提出希望重新討論婚前協議的內容,男友對此持開放態度。他表示:“我認為協議應該讓雙方都開心,如果伴侶對現在的協議版本不滿意,那麼我們就應該重新商量。”在同意雙方財務狀況對彼此公開透明的前提下,他們考慮了許多種情形,不斷修改方案。然而,更多分歧也隨之浮出水面。
當沉秋轉述了朋友的建議後,男友覺得既不可思議也不公平。他認為,好的協議不應為分開提供動力。沉秋解釋,她想要的並非“激勵”,而是壹種“兜底”。男友擺出事實依據:在奧地利,婚姻法已經給了她想要的“兜底”。即使離婚,在壹定條件下女方依然有權留在當地工作,可申請補助;若男方有過錯在先,還需負擔前妻的房租;社會亦有婦女權益保護組織,以防家暴等情形的發生。
當然,男友並不強求她全盤接受自己的觀點,同樣認真傾聽她的想法,積極思考替代方案。比如,他堅持:“比起在離婚後給予補償,我更願意為促進我們在壹起而支付費用。”他願意承擔沉秋從日本移居奧地利的全部花銷,這讓沉秋感受到了他的誠意。
1985年,英國新布萊頓。餐廳裡的夫婦。(圖 /Martin Parr)
男友提出婚後按照工資比例分配共同財產。“我們可能都有壹些自己想要而對方未必贊成的消費,如果錢完全共享,是否限制了這部分的自由?”但沉秋覺得完全依靠收入衡量對家庭的貢獻並不合適。最終兩人決定,平時把存款放在壹起,各自拿壹張額度不超過個人收入的銀行卡用於日常開銷;若離婚,債務互不牽連,財產大體按照收入比例分割,但要設置下限,保證收入低的壹方獲得足夠補償。
沉秋說:“我們盡可能設計壹份公平的協議,換位思考,結論是‘如果我是收入更多的那壹方,我也願意為對方提供更多的支持’。”
他們有了協議的大致方向,具體數字和條款有待和律師溝通。在奧地利,這類協議也可以在婚內簽署,加上在奧地利結婚所要求的簽證等手續拾分煩瑣,兩人陰差陽錯地選擇了先在冰島登記結婚,打算之後再正式簽署協議。
只需開具國際婚姻相關證明,兩人的婚姻關系同樣受奧地利法律承認和約束。現在,沉秋正在做前往奧地利定居的准備。丈夫承諾,在沉秋學會德語、找到工作前,他會承擔她的全部花銷。他希望能夠支持妻子的生活,讓她能得到發展職業生涯的最好機會,不希望她對此有壓力。
聽聞沉秋的決定,家人最初極力反對,覺得她無疑是在豪賭。事實上,這對沉秋的丈夫而言也是如此。沉秋似乎隨時可以“拍屁股走人”,而丈夫在奧地利的社會身份變化卻是板上釘釘的。見兩人無比認真,家人便也慢慢接受了。
“相處得越久,我們越相信彼此。”沉秋覺得,對他們而言,婚前協議的作用是婉拒法律默認的模板,公平地幫助雙方規避風險。-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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