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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2-27 | 來源: 綜合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李沫的勞動合同。講述者供圖
她聽過身邊朋友的例子,有個朋友接受調店,但去之後受到新同事排擠,現在准備離職;也有同事已經把東西郵過去了,但那邊不接收。最後店長讓那個同事自己發離職申請。
根據《勞動合同法》,因公司原因導致勞動合同終止的,員工可以獲得經濟賠償。李沫試圖溝通,店長很明確地表示“不賠償”。眼前只有主動離職和接受調店兩條路,店長對她說,“老板也很不容易,我們在西貝賺得也不算少了,做人要知恩圖報。”
她估算,他們門店約20%的人接受調店,70%的人決定離職,剩下10%的人,包括李沫自己,打算爭取公司賠償或走勞動仲裁。當然,領導也暗示了她未來背調的風險——在小城市,如果再找餐飲類工作,可能會有阻礙。
讓李沫傷感的是,這份工作有她很多的青春回憶。她認識了很多工作搭子。來店裡吃飯的壹些小朋友和客人,她都能叫出他們的名字。有的顧客平時來吃飯,還會給店員帶點東西,大家都成朋友了。
盡管心中充滿不舍,但她還是想拿回自己應得的賠償。-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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