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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2-27 | 來源: 加西網 | 有17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買房賣房 | 字體: 小 中 大
現金獎金爭議
過去,賣方經紀有時會向買方經紀支付現金獎金,例如在標准傭金基礎上額外支付固定金額(如5,000加元),或與成交價掛鉤獎勵買方經紀。只要充分披露,這類獎金是合法的,但通常只在MLS系統中以小字顯示,經紀可見,買賣雙方看不到。
大溫地產經紀協會首席執行官傑夫·金(Jeff King)表示,協會“高度重視競爭法義務,並全力配合競爭局調查。我們致力於遵守法律和監管要求,並確保運營實踐長期體現這壹承諾”。
競爭局尚未就獎金問題作出進壹步評論。- 地產及投資版面的文章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建議。投資有風險,入市請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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