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6-03-08 | 來源: 大洛杉磯LA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前不久,司法部對上訴委員會的程序做出改革,將上訴委員會的審理改為默認移民法庭的判決(驅逐出境),除非有重大證據改變,但只留給申請人拾天的上訴時間。
這幾乎是不可能的!拾天之內要找到足以改變判決的證據,幾乎是不可能。如今最高法院的裁決,則是將從移民上訴委員會到巡回法院的路也斬斷了。如果在移民法庭就敗訴的話,幾乎沒有逆天改命的可能了。-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