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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3-10 | 来源: 海边的西塞罗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对于恩格斯的这个观点,我曾觉得非常精妙,但后来看了更多的书,才得知恩格斯的这个论述是受了瑞士人类学家巴霍芬《母权论》的影响。
巴霍芬的《母权论》作为“母权社会”假说的鼻祖当然非常有见地。但他犯了一个错误,就是想当然的把人类父系社会当中的那种人依附于人,人奴役人,人占有人的权力体系,套用到了他所想象的“母系社会”当中。认为母系社会也和父系社会一样,既是一种社会组织形态,同时也是权力形态。而这个推论似乎也影响到了恩格斯。
这个假设其实是不对的,一百多年后,更多的考古学和人类学证据表明,巴霍芬和恩格斯用推理设想的“母权社会”很可能在历史上从未存在过。
的确,父系氏族形成以前,人类的确以母系来组织部落,却并不存在父系社会中那种依附于组织方式之上的权力、奴役结构。
简单的说:在一个父系社会中,一个人当了父、往往就想称君,君父一体、家国同构,君父夫在这个结构中对于臣子妻具有绝对的控制权甚至奴役权,严密的人身依附关系构成了这个社会的主体框架。
但在母系社会中,情况很可能不是这样的,太多的原始部落考察已经证明,在这种社会中,那个担任族长的老祖母,一般只有协调权、仲裁权和对规则的记忆权。而没有那种父权社会中最常见的、无上的、可以动用无限暴力强制他人或随意修改规则的“君父权”。母系氏族中无论女人还是男人的生活状态,可能都更近似于符合人们本性的“自由人与自由人的自由联合”。
那么这种听上去似乎更好的社会组织形态,是怎样最终战败给更有强制力,更强调人身依附和等级制度的父权社会的呢?
答案很可能是抢掠。就像我在《你身边,有没有这种“道德返祖病”患者?》一文中提到的,最初,可能是一帮被母系氏族部落所驱逐的“光棍团”们决定使用暴力为自己抢掠配偶,他们成功,并且实现了对抢掠来的女人们的奴役。并基于这种抢劫建立了自己的社会分配规则,把配偶和子女视作自己的私有财产,而这个规则就是我们熟悉的父权社会。
所以从根底上讲,一切父权社会的最初起源可能都是一座盲山。而如果这个假设成立,人类近代一起来一切试图推翻专制王权等旧制度的努力,其实都并非制度创新,而是一种“回归”——我们是在走出父权社会的盲山,向着曾经的、平等的、自由人与自由人自由联合的母系社会回归。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所有近代政府相比于古代政府都更像是母系氏族的那位老祖母。对于公众,老祖母(公权力)所扮演的是协调者,而不是其主人。对于规则,她是协商者、记录者,而并非口含天宪、可以随意更改、为自身牟利的君父。
所以人类“走出中世纪”的解放运动,其实也是一场从父权的盲山中走出,回归母系社会的复归运动。
如果这个假设是正确的,卢梭和伏尔泰就能和解,社会契约论与自然法就能集合为大成。克己复礼的孔子和无为而治的老子说的其实是一回事儿,保守主义者、自由主义者、女权主义者、社会主义者……等等一切呼唤社会更为平等、完善的思考者们,所追求的其实都是一码事——我们在齐心合力的结束一段被恩格斯称为是“历史性”的时代,我们在结束一次长达万年的劫掠,我们一起走出一座盲山。-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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