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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3-12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買房賣房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 據加拿大BC省(B.C.)民事調解庭最新裁決,壹對退休夫婦因無法忍受鄰居家傳來的大音量低音,最終選擇出售自己的房屋,不過,他們通過法律途徑要求鄰居賠償的訴求被駁回。

根據裁決書,原告LM和RM向民事調解庭申請索賠5,000加元,理由包括“滋擾、言語及肢體騷擾、精神痛苦及法律費用”。
被告LG和GG承認,他們在每隔壹天進行健身時會播放約2.5小時的音樂,但否認這構成“滋擾”。他們向庭上表示,當地市政府曾調查投訴,認定他們的行為並未違反任何地方法規。
同時,被告LG和GG也提出反訴,稱原告在噪音問題上的行為給他們造成了不必要的壓力、焦慮和精神痛苦,也要求索賠5,000加元,稱他們為健身房做隔音等支出“浪費了錢”。
裁決書顯示,原告曾要求匿名,但被告不同意。對此,調解庭成員指出:“本案情況和證據並不特殊或特別敏感,各方都是成年人,也沒有證據顯示任何壹方認知能力受損”。
根據dailyhive的報道,噪音問題始於2024年1月,當時被告在距離原告住宅約3.2米(10.5英尺)處搭建了健身房。從2024年1月至同年9月原告搬離期間,被告LG幾乎每隔壹天在中午鍛煉約兩到兩小時半,晚間偶爾鍛煉。裁決書寫道:“原告能在家中或戶外露台聽到低音的震動,但無法聽清音樂旋律、聲音或歌詞。無論在房屋哪個房間,他們都無法逃避噪音和震動,並提供了多段低音明顯的視頻作為證據,但大多數視頻是在戶外露台拍攝”。
原告最初於1月30日和31日提出投訴,LG表示會處理,但噪音仍然存在。
1月31日,退休夫婦嘗試敲門溝通,但無人回應,隨後開始向市政部門投訴。
2月7日,壹名執法官員前往被告住所調查,導致LG和GG不滿,因為他們的狗生病了。被告GG甚至前往原告家質問RM為何不直接投訴,而LG在原告的露台上對LM大聲喊叫。
調解庭指出,被告承認當時言語粗俗、行為過激,這被形容為“冒犯性且無必要的攻擊性行為”。
雖然退休夫婦聲稱遭到威脅,但調解庭否定了這壹說法,因為次日原告主動邀請被告到家中聆聽噪音。
之後雙方在壹定程度上達成和解,被告將音量調至原告認為可接受的水平,但2月10日原告又稱音量被調高。
執法官員調查後認為,室內音量可接受,但露台仍過高,並警告被告如不改正可能被罰款。隨後被告再次調低音量,似乎問題解決。然而,接下來的兩個月原告多次投訴音量被調高,但執法官員並未發現違規。最終,市政府在2024年5月關閉案件文件,沒有開出任何罰單。
調解庭裁定:“原告最終選擇出售房屋以逃避困擾,因此幹擾不可謂無關緊要。但‘普通人’會找到方法在音樂環境下安排生活作息,被告合理使用自家房屋”。
因此,調解庭認定噪音不構成滋擾,駁回了退休夫婦的索賠請求。同時,被告的反訴也被駁回,雙方均未獲賠償。- 地產及投資版面的文章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建議。投資有風險,入市請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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