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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3-13 | 來源: 加西網 | 有7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去年夏天,B.C. 省最高法院裁定,科維昌部落擁有南列治文約 7.5 平方公裡土地的壹半的原住民產權,該地原為壹個夏季漁村。法官芭芭拉·楊(Barbara Young)在判決中指出,原住民產權為“先於並優先於”土地所有者的私有產權。
阿普頓表示,他目前避免使用全面免責聲明,而是盡力了解所評估物業是否涉及持續談判或土地訴求。他指出,通常只有在涉及訴訟時,買家才會退縮,並且他會明確告知客戶這可能對購房價格的影響。
另壹位評估師、Gobin 評估公司老板布萊恩·戈賓(Bryan Gobin)稱,他目前也未在評估報告中加入類似語言,但正在考慮作為告知客戶BC省土地現狀的措施,並在未來若有訴求時作自我保護。他強調,單獨的免責聲明本身不會影響物業價值。
Campbell & Pound 首席執行官丹·瓊斯(Dan Jones)表示,壹些公司仍在等待加拿大評估學會的指導,並計劃下周舉行圓桌討論。他指出,評估師通常會在報告中加入各種免責聲明以規避法律風險,例如霉菌問題,同時盡量告知客戶真實情況,而不是嚇唬他們。
原住民事務部長斯賓塞·錢德拉·赫伯特(Spencer Chandra Herbert)表示,除非有買賣雙方自願,否則科維昌案件及其他現有土地訴求中,私有財產並不在協商范圍內。
保守黨原住民關系及和解事務批評人斯科特·麥金尼斯(Scott McInnis)則呼吁省政府向聯邦施壓,在憲法中建立省級聯盟以保護私有財產權利。他表示,這壹改革不需要全國范圍修改憲法,但能為省內私有財產提供明確保障。
麥金尼斯說:“我們需要明確路徑,讓本省私有財產有保障,因為公眾感到恐慌”。-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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