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6-03-13 | 來源: 余淼淼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其贰、“擇幼童而非擇成人”。他給女兒定親時,看的往往是童年時候聰明可愛的小男孩,卻沒有等到這個人真正成年、在社會上歷練之後,再來判斷他的人品與擔當。
更深壹層的反思,來自他對“家風”的重新認識。
曾國藩在壹封家書中寫道,反對弟弟與常家通婚,理由是:“常家世兄最好恃父勢作威福,衣服鮮明,仆從赫赫,恐其家女子有宦家驕奢習氣,亂我家規,誘我子弟好佚耳。”
這句話,正是曾國藩最終血淚換來的婚姻智慧的核心:看家風,不看門第。
他總結出了那句令後世傳誦的“鐵律”:
“聯姻不必富室名門,但求子弟儉樸耕讀。”
“擇婿須觀其母,悍婦之子多不肖;娶婦須觀其父,奢家之女多驕淫。”
壹個母親若刻薄凶悍,兒子就算滿腹詩書,也難有善良的根底;壹個家庭若驕奢淫逸,女兒也難養成踏實過日子的品性。
(資料照片)
小女兒紀芬的人生
曾國藩的第伍個女兒曾紀芬,生於1852年,是曾家伍個女兒中最小的壹個,也是才華最為出眾的壹個。
歷經了前肆個女兒的婚姻悲劇,曾國藩已徹底醒悟。到了為紀芬擇婿,他不敢再輕易拍板,連續觀察了好幾年。
他相中了聶家的兒子聶仲芳(後改名聶緝椝)。聂家并犯[院彰諾塚蓋資遣頰梗揖持荒芩鬩笫擔塹筆彼降摹案皇頤擰薄H歡粗氐模悄艏業鈉郵怠8改蓋詡蟪旨遙醫萄轄鰨亢撩揮泄倩輪業慕舊葜
更重要的是,曾國藩這壹次,親自考察了聶仲芳這個人本身。
相傳,曾國藩的夫人歐陽氏與紀芬,特意通過屏風的縫隙,將聶仲芳仔仔細細打量了壹番。他們觀察他吃飯時是否文雅、待人接物是否厚道、言談舉止是否樸實大方。尤其留意到他“不飲酒、能吃飯”,認為這是壹個人體健、心正、生活儉樸的最直接證明。
紀芬拾八歲才正式定親,光緒元年(1875年)完婚。聶仲芳在仕途上頗有建樹,後來官至江蘇巡撫,同時注重實業,興辦工廠,是晚清實業救國的代表人物之壹。更難得的是,他待曾紀芬始終溫柔體貼,夫妻相敬如賓,白頭偕老。曾紀芬壹生相夫教子,兒孫繞膝,晚年幸福。
她活到了九拾壹歲高齡,於1942年安詳離世,是曾家伍個女兒中最長壽、最幸福的壹位。
晚年的曾紀芬曾深情回憶父親:“爹爹最終明白了,婚姻不是挑‘好條件’,而是挑‘能廝守壹生’的人。這壹句話,值得用壹輩子去踐行。”
早在南北朝時期,顏之推便在《顏氏家訓》中告誡子孫:“婚姻素對,勿貪榮利。”挑選婚配對象,要講門當戶對,但絕不能以貪圖榮華富貴為目的。他甚至直言,凡是靠攀權附貴而締結的婚姻,表面風光,實則危機肆伏,“依托富貴,徒取侮辱”。
宋代朱熹在家訓中強調,擇偶之道,在於“德行為先,才藝次之”,家風正則子弟正,家風邪則子弟敗,莫不如此。
明末清初的朱柏廬,在其名著《治家格言》中更是壹語中的:“嫁女擇佳婿,毋索重聘;娶媳求淑女,勿計厚奩。”嫁女兒,要找品行好的女婿,不要貪圖高額彩禮;娶兒媳,要找賢惠的女子,不要計較嫁妝多少。
《禮記.昏義》中說,婚姻之道,“上以事宗廟,下以繼後世”即,婚姻不是個人私事,而是家風傳承的關鍵壹環。兩個家風淳樸的家庭走到壹起,才能生生不息;兩個驕奢敗德的家庭聯姻,無論當時多麼門當戶對,遲早也是壹場災難。-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