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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3-14 | 來源: 歷史押韻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違章交罰款是保險公司去交嗎?而且違章的理由有很多。
我的車去年家裡人開,有壹天在高速上,車也不是很多,但人突然感覺不舒服,在應急車道上停了壹下,緩了壹下,吃點藥,結果被電子眼拍到,扣了9分,罰款200,申訴幾次都不給通過。
難不成真的身體不舒服,只能硬著頭皮車毀人亡才可以嗎?應急車道就不能應急嗎?
很多違章並沒有造成財產損失,甚至是為了避險,比如突發疾病,在高速應急車道上停車,就是為了避免財產損失啊。
財產險的保費是精算師算出來的,拿這種違章來漲保費,法律依據站得住腳嗎?
第肆,上海近日實行,非機動車和行人交通違法,超15田未繳納罰款,每日加處3%的罰款。最高不超過罰款本金。
拿到《處罰決定書》後 15天內,還可申請行政復議。 6 個月內還可提起行政訴訟。
如果申請了復議,提起了訴訟,超過了15天,也需要加大處罰嗎?
現在15天就讓人必須交罰款,是不是有點太急了點。
這就是我這兩天刷到的有關汽車的新聞,不管是油價上漲,還是加收過路費,還是違章導致保費上漲,還是對不按時交罰款加罰,都在要錢啊。
這樣搞下去,都不太敢開車了,發現遠壹點坐火車,近壹點坐公交,也挺好。-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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