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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3-14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此外,方明還指控城市忽視行人安全問題,並指出伯靈格姆的人行道死亡率是全國人均平均水平的叁到肆倍。
訴訟還批評市政府未制定嚴格規定限制電動自行車騎行者年齡,男孩的家長允許他騎行車輛在繁忙街道上,而車輛說明書規定騎行者最低年齡為12歲。
律師表示:“艾登.方去世後,市政府的不作為反映出長期未認真對待行人安全問題。對於市政府持續沉默、未采取行動防止未來行人死亡事件,沒有任何理由”。

訴訟還指出,阿貝剛取得駕照不久,且服用可能影響判斷力的藥物,本不應駕駛SUV。艾登.方家人表示,他們因事故深受打擊,描述艾登為“充滿活力、心地善良、積極樂觀的小男孩”。方明說:“想到艾登的笑容、擁抱和親吻,我心如刀割。但通過這起民事訴訟,我們希望至少讓其他家庭不再經歷我和妻子將永遠承受的無法言說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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