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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3-16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房屋出租 | 字體: 小 中 大
法庭通過裁定房東 DW 違反協議,在未通知的情況下驅逐租客 FB。
租客自6月12日之後便無法入住出租單元,這壹點並無爭議,他已全額支付了6月份的租金。因此,法庭裁定租客有權獲得6月13日至30日期間按比例退還的租金,金額為534.93加元。
另外,房東必須全額退還押金472加元。
最終法庭命令房東支付 1,131.93 加元,其中包括按比例退還的租金、押金和法庭費用。-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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