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6-03-27 | 來源: 洛杉磯華人資訊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檢方表示,鄭安妮在鄭艾倫使用壹輛2010年款黑色奔馳轎車將該裝置運至基地後,協助將該車輛通過CarMax出售。此後,兩人購買機票離境並前往中國,鄭安妮隨後返回美國。
Kehoe表示:“她協助被告離開並銷毀證據。”
鄭安妮於周叁被捕,並於周肆出庭接受初步聽證。根據美國檢察官辦公室信息,她被裁定在Nebbia聽證會前繼續羈押。該聽證程序旨在審查被告用於保釋的資金來源是否合法。
Kehoe表示,聯邦調查局(FBI)隨後找回涉案車輛。盡管車輛在出售前已被清潔,但調查人員仍在車內發現與涉案裝置相關的痕跡。
執法人員還對兩人的住所進行搜查,並發現與安檢相關的可疑材料。
Kehoe表示,鄭安妮及其母親均向調查人員表示,鄭艾倫曾向家人承認制造了該裝置。兩人母親因移民(专题)相關事務被拘留,但未被指控犯罪。
調查人員目前尚不清楚裝置未引爆的原因,但Kehoe表示,該裝置“具有極高致命潛力”。
鄭艾倫已被起訴,罪名包括企圖通過火災或爆炸破壞政府財產、非法制造破壞性裝置以及持有未注冊的破壞性裝置。若罪名成立,其將面臨至少5年至40年的聯邦監禁。
若鄭安妮被認定犯有幹擾證人及事後從犯等罪名,其可能面臨最高30年刑期。
起訴書僅為正式指控文件,意味著被告涉嫌違反聯邦刑事法律。
鄭安妮的辯護律師拒絕發表評論;鄭艾倫的案件在線庭記錄中尚未列出其律師信息。-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