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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3-30 | 来源: 澎湃新闻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玉泉山庄建设捐款石碑。
据湘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年88号文,东山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系湘乡市集民间资金办的第一个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项目,市政府成立该老年公寓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时任湘乡市副市长彭初阳任组长。据湘乡市政法委副书记李青松2026年1月在电话中答复维权老人,当年成立该领导小组,目的就是帮助福星公司成立建设玉泉山庄养老院,“但领导小组并不是因私。”
对于这样“集民间资金”办的老年公寓,其实一开始就暴露风险。据湘潭中院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2009年8月开始,福星公司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在未经有关金融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以经营养老服务为由,通过销售预付费性质“会员卡”的形式,以9%~13%的年利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09年,谭寒松成立福星公司湘潭分公司,2015年又成立福星公司株洲分公司,2016年6月成立福星公司郴州分公司,并分别在上述各地雇请员工(湘潭、株洲两地均另案处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资金。据湖南湘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鉴定意见书,至2020年6月止,谭寒松通过福星公司共计非法吸收资金6.72亿元,其中1576万资金不能提供去向,给集资参与人造成实际损失2.88亿元。
湘乡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2010年1月8日出具的《关于湖南福星老年服务有限公司湘乡市玉泉山庄老年公寓非法集资问题情况说明》,称“2009年12月30日,市人民政府组织湘乡市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财委、市公安局、东山办事处等单位对湖南福星老年服务有限公司湘乡市玉泉山庄老年公寓非法集资问题情况进行集体研究。经过讨论,中国人民银行认为湖南福星老年服务有限公司湘乡市玉泉山庄老年公寓没有非法集资行为,故湘乡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没有受理立案。”
玉泉山庄平面图,大量资产已被抵押给银行。
2016年1月22日,湘潭市民政局对外公示的“经审批、合法有资质”的9家民办养老机构名单中,玉泉山庄老年公寓位列第二。
直至爆雷前一年,2019年1月28日,湘乡市民政局还向湖南省发改委发出一纸《证明》,“湘乡市玉泉山庄老年公寓是经湘乡市民政局批准,合法登记的医养融合型民办养老机构……该公寓登记至今,财务运营正常,无不良信用违法记录,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强。”
但表面合规的玉泉山庄养老福利机构,实际是福星公司一场击鼓传花的庞氏骗局,并最终在12年后爆雷。
2021年4月1日,谭寒松被湘乡市公安局刑拘,一个多月后,王国华被监视居住,近一年后王国华才被逮捕。2022年11月25日,湘潭中院终审判决谭寒松夫妇均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七十万元。据多名受害老人介绍,李锦系谭寒松的侄女,作为公司占股40%的挂名股东,其没有受到刑事追究。-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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