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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3-31 | 來源: Vista看天下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誰能想到,壹個李榮浩停戰了,千千萬萬個想模仿他的歌手卻站起來了,版權問題被狠狠擺上台面。
但是,熱鬧歸熱鬧,在瓜田裡反復橫跳完了,我們不妨將視線拉開:壹個出道伍年、被捧為“華語樂壇老來得女”的歌手,在自己的巡演舞台上,為什麼依然要靠翻唱來撐厚度?翻唱和原唱大戰又為何在今天壹觸即發?
“搶歌大戰”,壹浪接壹浪
“我不需要(錢)。”
李榮浩這句話,成了這場風波裡最耐人尋味的壹句。
3月28日,單依純深圳演唱會,台下歌迷齊聲合唱《假如我們還愛著》,她在台上落淚,網友憐愛刷屏:“單依純,你的眼淚對我很重要!”
壹天後,畫風突變。
3月29日,第贰場演出開始前近5小時,李榮浩在社交平台怒撕單依純“強行侵權”,他在文中透露:單依純方曾就翻唱《李白》壹事征求授權,而他方已以郵件形式“明確、客氣地婉拒”。
兩小時後,單依純回應,說自己剛結束彩排,“會盡快搞清楚情況,給大家壹個答復”。
但李榮浩並未買賬,依舊憤怒地寫道:“希望你不要說你不知道,這不符合你‘如何呢,又能怎’的態度。”
次日凌晨,單依純第贰次道歉,承認自己“未親自核查授權文件”,承諾個人承擔全額賠償,並停止《李白》後續演出。
侵權了,道歉;用了歌,賠錢。按常規操作,這種事到此就結束了。但李榮浩直接把這條路堵死了。
“我要是想要錢,我從開始就會授權給你,那不是更加名正言順,何必如此大費周章。”
當晚,單依純演唱會主辦方發布聲明,開啟48小時限時自願退票。風波暫時平息。
侵權問題幾乎沒有爭議。上海坤瀾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網絡文娛部部長施業祥律師告訴Vista看天下:“單依純團隊在申請授權被明確婉拒後,仍在商業演唱會上演唱,可以初步認定其具有侵害知識產權的故意。”
作為《李白》的詞曲作者,李榮浩對作品享有專有使用權,“在商業演唱會這種營利場景下,他有權決定是否授權”。
但很多人心裡有個疑問:過去有不少歌手都翻唱過《李白》,李榮浩為什麼偏偏拒絕單依純?答案未必只是他不想和不願意。
單依純方這種“先侵權、後道歉、再賠償”的模式,在過往的音樂圈,其實並不少見。-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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