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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4-02 | 來源: 侃英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他設想有壹部古老的盜竊法,誕生在“微波爐還不存在”的年代。後來,有人偷了壹台微波爐,卻辯解說:“這東西當年不存在,所以我不該被定罪。”
這個理由成立嗎?
阿利托認為這顯然不成立,正如他總結的那句話:There’s a general rule there, and you apply it to future applications.(法律確立的是壹種可以適用於未來的普遍規則。)
也就說,法律規定的,從來不是壹張“具體物品清單”,而是壹條原則。法律不是寫給過去的,而是寫給未來的。
阿利托想表達的核心是,第14修正案通過時,“非法移民”這壹問題幾乎不存在,但這並不意味著,這條規則不能適用於今天的新情況。
所以,這場爭論真正的焦點不在於“要不要取消出生公民權”,而是“應該如何解釋憲法”,我們是按照當年制定者的理解,還是根據今天的現實去延展?
這場爭論也反映出美國法律體系裡壹個長期的分歧:
text vs. interpretation
也就是是,我們到底應該按照憲法條文在當年的含義來理解,還是根據今天的現實對其進行重新解釋?
這是壹個有趣的法律問題,你怎麼看呢?歡迎聊聊。-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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