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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4-02 | 來源: 有意思報告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深夜八卦 | 字體: 小 中 大
在此次優思益事件中,主播們作為受聘帶貨方,在直播中若對產地、國際大獎等進行不實背書,本身就存在虛假宣傳行為,理應承擔相應的連帶賠償責任。依據《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直播間運營者應當對商品和服務供應商的身份、地址、聯系方式、行政許可、信用情況等信息進行核驗,並留存相關記錄備查;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發布的直播內容構成商業廣告的,應當履行廣告發布者、廣告經營者或者廣告代言人的責任和義務。對此,於2026年2月1日施行的《直播電商監督管理辦法》亦有類似規定。
此外,廣告法規定,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因此,把失職包裝成“我也是被騙的”,其實是對消費者信任的濫用,更無法阻卻其應擔的法律責任。
而作為支持這場交易發生的底層基建,平台的責任同樣不可推卸。
雷家茂明確指出,平台不能簡單粗暴地以“不清楚、不知道”等理由,阻卻自身未盡核驗、登記義務所產生的責任。
“依據電子商務法規定,平台對商家具有核驗、登記義務。對於經營食品、藥品等關涉消費者生命健康產品的商家,平台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承擔相關賠償責任。”雷家茂強調,如果平台知道或應知道商家的產品存在問題卻未采取必要措施,應當與商家承擔連帶責任。
優思益能頂著各大平台的“銷量第壹”和“品質保障”的標簽大行其道,平台作為把關人,自然和主播壹樣難辭其咎。
消費者該怎麼辦?
那麼,面對如此惡劣的全鏈條造假,消費者到底該怎麼索賠?
雷家茂提醒,保健品不是藥品,全稱是“保健(功能)食品”,在法律上適用食品相關的法律法規。具體的賠償訴求,通常可以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第壹種是主張“退壹賠叁”。若目前曝光的產品本身沒有質量與安全問題,僅是虛假宣傳為外國產品、進口產品,構成了消費欺詐,消費者可以主張“退壹賠叁”,不足伍百元按伍百元算;
另壹種則是主張“退壹賠拾”。這種訴求發生在產品有問題的情況下,若後續調查證實該品牌產品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具有明確的質量與安全問題,消費者則可以主張“退壹賠拾”,不足壹千元按壹千元算。
如果涉事商家或主播此前明確承諾了比上述兩種情況更高的賠償方案,則消費者可直接按照其承諾主張賠償。
“起訴要證據,證據很重要。”雷家茂建議,消費者首先要保存好付款截圖、交易快照、直播切片以及店鋪工商資質信息相關內容;其次,如果商家閉店,直接向平台投訴,若平台推諉,可繼續向12315、市監部門、12345等渠道舉報。同時他也特意提醒,在處理退款退貨時,需要警惕可能有人冒充網絡客服進行詐騙。
從之前的假月餅、無紅薯的紅薯粉條,再到如今的假澳洲保健品,這不僅是商品質量的崩塌,更是直播帶貨信任體系的透支。正如雷家茂所言:“不要迷信明星網紅,不要迷信國外產品,更不要迷信所謂的銷量和好評。”
當造假產業鏈已經精細到連外籍專家都能批量輸出時,如果平台還是閉著眼睛發銷冠稱號,主播繼續照本宣科念著進口好物的手卡,優思益,大概不會是最後壹個翻車的品牌。-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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