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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4-05 | 來源: RFI 華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紅拾字會:蓄意攻擊民用基礎設施可構成戰爭罪 https://t.co/0MvwMLST9p pic.twitter.com/SDTky0Hdyk— RFI 華語 - 法國國際廣播電台 (@RFI_Cn) April 5, 2026
法國《世界報》壹名讀者(Dolfina)提問:“蓄意破壞民用基礎設施(例如發電廠)是否構成戰爭罪?如果構成戰爭罪,執行此類命令的高級軍官是否會像特朗普本人壹樣,被國際刑事法院起訴?”紅拾字國際委員會主席對此給予了肯定的回答。
紅拾字國際委員會主席米裡亞娜·斯波利亞裡茨·埃格(Mirjana Spoljaric Egger)5日表示,“蓄意攻擊基本服務和民用基礎設施可能構成戰爭罪”。她補充道:“數百萬平民,無論身處前線附近還是遠離前線,都已遭受了對基本基礎設施的攻擊。這種趨勢,再加上無視國際人道主義法限制的好戰言論,使壹種剝奪我們共同人性的戰爭方式正常化。”
1949年《日內瓦戰時人道主義行為公約》禁止攻擊被視為對平民至關重要的場所:“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對可能剝奪平民(……)充足食物或水的物體采取任何行動。”
《日內瓦戰時人道主義行為公約》明確禁止攻擊“對平民生存不可或缺的目標,例如食品、用於生產食品的農業用地、農作物、牲畜、飲用水設施和供應品以及灌溉工程……”
《公約》及其附加議定書規定,武裝沖突各方必須區分“民用目標和軍事目標”,並禁止攻擊民用目標。
這壹禁令也被編入《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該規約是125個國家的終審法院,但不包括俄羅斯、美國和中國等主要大國,因為它們尚未批准該規約。
《日內瓦公約》規定,某些由平民擁有和使用的基礎設施可以被視為軍事目標,但僅限於“因其性質、位置、用途或使用方式而對軍事行動做出有效貢獻的目標”,並且摧毀或占領這些目標“能夠帶來明確的軍事優勢”。
與當前中東沖突相關的案件近期不太可能提交戰爭罪法庭審理。海灣國家、以色列和伊朗都不是國際刑事法院的成員國。該地區也沒有其他機構對涉嫌戰爭罪行擁有明確的管轄權。-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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