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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4-16 | 來源: 音樂先聲 | 有1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周傑倫 | 字體: 小 中 大
所以,音樂作品是否構成抄襲,往往不能憑借局部雷同草率下結論。兩部作品即便在若幹小節上出現相同或近似,如果這些小節在後面的作品中從屬於壹個更長的樂句,且在整體結構、情緒推進和音樂形象塑造中的作用已經發生變化,那麼它與在先作品之間,也可能呈現出截然不同的表達效果,但不是抄襲。
慶幸的是,隨著不少專業音樂博主下場科普、厘清創作邏輯,此前大肆傳播不實對比的部分鑒抄博主,已陸續刪除了相關誤導性作品。
僅憑空耳鑒抄,全球樂壇都得完蛋
做個極端假設,如果只要幾小節旋律、和弦或者風格有點近似,那就是“抄襲”,按照某些空耳鑒抄博主這個嚴苛又外行的尺度評判,可能全球樂壇都得完蛋。
比如,陶喌A棟薌虻ァ肪突岢甂lymaxx《I Miss You》,林俊傑的《我還想她》抄襲蔡淳佳的《好好愛她》,Dua Lipa的《Levitating》也是抄襲羅志祥和小S的《狐狸精》,汪蘇瀧《年輪》抄襲的是江語晨的《最後壹頁》,甚至古早神曲《斯琴高麗的傷心》最後壹句也是抄襲動漫版《西游記》片尾曲《白龍馬》。
投機采用這套思路做鑒抄視頻的話,可能素材庫這輩子都用之不竭。
再進壹步,把風格相近、和弦進行類似也劃入抄襲范疇,那麼李榮浩的《烏梅子醬》抄襲的就是周傑倫的《浪漫手機》,《不遺憾》抄的就是胡夏的《那些年》。
再誇張點,按這個標准無限推演,像京劇這種傳統聲樂體裁,本身就是建立在固定調式與唱法上的藝術形式那可能也難逃污蔑,京劇西皮、贰黃之類幾種基本聲腔反復變化,唱腔與旋律套路共享,這是幾百年形成的文化傳統。用評判抄襲的標准去衡量藝術的程式化,本身就是壹場荒謬的審判。
同理,布魯斯等音樂風格本身就自帶高度統壹的共性創作元素,若連風格內的常規創作邏輯都被判定為抄襲,那全世界范圍內便再無真正的原創作品可言。
站在壹個業務能力在線的創作者的角度來看,有時候抄襲往往會更麻煩,甚至比寫壹首原創作品更累。特別對於已經有壹定聲量的創作者來說,原創是順向本能,刻意抄襲才是逆向折磨。
比如周傑倫“10天50首歌”的出道考驗,吳青峰拾分鍾完成《小情歌》,林俊傑3分鍾寫出《星空下的吻》,反過來,如果要“抄襲”壹首歌,反而得先去扒帶,聽准每壹個和弦的轉位、旋律微妙差別;然後拆解它的節奏型、音區,再小心翼翼地避開原曲裡那些標志性的“防偽細節”,真要抄得像又不被告,費神、費時,性價比遠不如原創。
這壹點,其實和“仙俠音樂教父”麥振鴻談及AI音樂時的觀點很像。他曾直言,自己做仙俠配樂根本無法用AI替代,甚至用AI創作,反倒比親手譜曲還要慢上數倍。-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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