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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4-17 | 來源: 青年志Youthology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乘客買票乘車,即與鐵路部門成立客運服務合同關系;承運人負有安全、及時、合理、人性化的運送義務。長途列車未配備衛生巾這類女性剛需應急物品,導致女性乘客在突發經期時陷入窘迫、甚至造成後續財產損失與人格尊嚴受損,有可能屬於未全面、適當履行合同附隨義務,因此可能構成違約。
從實際操作看,案件面臨多重難點。
首先,是案由之困。是“運輸合同糾紛”(未提供合格服務),還是“人格權糾紛”(公然侮辱)?律師們意見不壹。案由選擇直接決定了舉證方向和難度。
其次,是管轄權之慮,此案可能需在蘭州審理。而網絡引發的名譽權糾紛,並不局限於單壹地點。趙壹婕說,“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可以由被告所在地、侵權行為地、侵權結果地、包括被侵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實際立案過程中,由於鐵路部門屬於公共機構,個別法院很可能會存在推諉、不願受理的情形。”
另壹層難點,是核心證據的證明力局限。她手中的照片和錄音,能證明“要求清洗”和“索賠180元”,但對於“是否構成人格侮辱”、“服務是否達標”等更主觀的侵權認定,證明力可能不足。能最有力還原現場的車廂監控,控制權完全在被告手中。
在訴訟蘭鐵名譽侵權案件的法庭上,小狐面臨的將是壹場高度專業化的、圍繞“證據叁性”的攻防。對方擁有專業的法務團隊,可以對她每壹份證據的合法性、真實性、關聯性提出質詢。而她,壹個非法律專業的個體,必須依賴律師,在陌生的規則下,為自己數月前的壹次痛苦經歷,進行事無巨細的、符合法律格式的“舉證”。
然而,為提起長期造謠者的刑事自訴(誹謗罪),她需要證明對方的行為已達到“情節嚴重”。這意味著,她必須系統性地整理並公證叁年來涉及上百個視頻、上千條侮辱與誹謗言論的證據。
“那天我去鄭州,只是上傳視頻證據,就花了壹整個下午。”她說。
在這樣的要求之下,傷害並不會結束,而是被不斷召回、整理、重述,轉譯為可被理解、可被采信的材料。不論針對哪個案件,對小狐而言,每壹次舉證,都是壹次新的消耗,時間、體力與心力被持續投入,而這種代價,遠遠超出旁觀者所能想象的范圍。
最終,她選擇將所有積蓄投入這場訴訟。
血肉新長
回顧所有遭遇,她用“何其不幸,又何其幸運”來形容。
不幸的是接踵而至的創傷:私密關系中的侵害、蕩婦羞辱、網絡暴力、重度抑郁症,以及結構性不公。“好像比大多數人都不夠幸運。”
幸運的是,壹次關於月經的公共討論,意外地將她推至輿論的中心,卻也讓她獲得了前所未有的能見度與支撐。全網數拾萬人的關注、每天湧入後台的鼓勵私信、願意以象征性費用為她代理案件的律師團隊……這些匯聚成的力量,讓她第壹次感到,自己並非在絕對的黑暗中獨行。
“那些創傷,撕咬過我,但也成了我的鎧甲。現在的我變得不得不勇敢。”她認為,這種改變,是被外界壹次次的“背刺”和網暴壹輪輪的“質疑”倒逼出來的。她必須變得嚴謹、警惕、善於留存證據,才能在這個隨時可能要求你“自證清白”的環境裡,保有壹點微薄的防御能力。
她也從這場風暴中,瞥見了社會觀念冰層下細微的松動。“前幾年買衛生巾,店員還會默契地遞上黑袋子。現在,月經、衛生巾、女性身體的困境,可以被放在公共輿論場裡直接討論、爭吵甚至推動改變。”她說,“這是壹種進步。它意味著,只要你有道理,握有證據,不管對方多麼龐大,你都有機會去維護自身權益,並且真的會有人聽見、並選擇站在你這壹邊。”
她記得拾柒歲那年,她第壹次自己出遠門去西安。那座古城的城牆、鍾樓、回民街的熱鬧,還有青年旅舍裡幾拾塊錢壹晚的床位,都成了她記憶裡的閃光碎片,只要想起,就會喚起開心的回憶。那時的她,即將大步邁入人民大學的門檻,“春風得意馬蹄疾,壹日看盡長安花”,她喜歡這句詩裡的心境。所以今年,她又選擇了西安,住了壹周多,把這座城市玩遍了,才想著去旁邊的蘭州看看。
這趟西安-蘭州之行,本來始於壹場逃離,逃離創傷和壓抑,奔向拾柒歲記憶裡那條明亮的旅途,打撈起壹點久違的快樂。不曾想,會卷入壹場新的網暴之中。
但這壹次,又有所不同。當風暴再次襲來時,她沒有更碎裂,也沒有繼續選擇無聲地吞咽。她站穩了,並開始回擊。她在微博寫:“把所有東西都往下吞,吞不下去,就變成肉長在身上。” 那些創傷、羞辱、不公,最終沒有壓垮她,成了她身體和精神上新增的、堅實的“血肉”。-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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