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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4-17 | 來源: BBC中文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婦產科特殊性
台灣長庚大學醫務管理系教授林欣柔向BBC中文指出,《醫生法》規定啟動懲戒並不以“判決確定”為要件,但現行往往要等到最高法院判決確定後,地方衛生局才會啟動懲戒程序。
“從案件發生、檢察官起訴,到審判定讞,往往已經過了多年。這段時間醫生是否持續看診?沒有人處理,病患安全的風險由誰來控管?完全不清楚。”
她強調,若醫生已涉及檢察官調查甚至刑事犯罪,卻仍未受到任何暫時性限制,等同將病患置於高風險的診療環境之中。“婦產科診療具有高度身體接觸與隱私性,風險尤為敏感。”
根據美國研究,婦產科、家庭醫學及精神科叁個科別合計占所有“性不當行為”通報醫生的 51.1%,比例顯著高於其在整體醫生人口中的占比。該研究並指出,這些涉案者通常有多名受害者,並具有高度再犯風險。
林欣柔指出,婦產科醫生在專業訓練中必須學習控制自身的生理反應,這是該領域的特殊挑戰。“這並不容易,但正因如此,制度更需要嚴格監管,避免病患在長期的懲戒空窗期中暴露於危險。”
最新統計顯示,台灣婦產科醫生中男性約占75%,女性約25%。相比之下,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多數國家已呈現“女性為主流”的結構,女性比例普遍過半,部分國家甚至達到70%。在中國,婦產科女醫生比例更高,約85%。
台北市醫生工會性別平等委員會主委於政民向BBC中文指出,台灣醫生男女比例高度懸殊,加上醫學會與主管職位多由男醫生擔任,醫生全聯會女性成員不到伍人,台灣醫學中心更沒有壹位女性院長,導致性平議題未受到足夠重視。
“這樣的結構使女性處於弱勢,男性醫生若出現性別不當行為,往往不被認為需要被放大檢視。”
婦產科醫生烏恩慈則向BBC中文表示,台灣醫生群體雖然以男性居多,但涉案者是少數特例。她指出,多數婦產科醫生在訓練和執業過程中會不斷被提醒並具備自律意識,例如診間應有第叁人在場、未有性經驗者不宜接受侵入性檢查,病患可能涉及懷孕等敏感情況。
烏恩慈認為,性別並非衡量婦產科醫生素質的標准,不少女醫生即使具備相同生理結構,也未必能展現足夠同理心理解病患。不過,她指出,婦產科因診療內容私密,仍存在被濫用的風險,醫事人員訓練需與時俱進,提升性別敏感度與專業素養。“醫學會應開設相關課程並提供再教育機會,以避免問診或言語造成病患不適。”
她也指出,如今病人希望醫生能更仔細溝通,清楚解釋每項醫療行為的原因。婦產科看診流程與檢查應建立明確指南,例如婦產科性侵案中所謂的“高潮測試”即屬不當,內診與性無關。若能讓病患理解問診涉及隱私的必要性,便能降低不舒服感,維護醫病信任。
烏恩慈建議,婦科檢查雖有護士等第叁人在場的慣例,但並非法律強制,相關制度應予檢討。她也提出,婦產科可嘗試結合家醫科模式,讓女性從初經開始時,就能在在基層醫療場所持續接受就近照護,建立長期且值得信任的醫病關系。
“醫生權威並非不可挑戰,病人對任何有疑慮的檢查都有拒絕的權利。”
借鏡國際“暫時性處分”
台灣婦產科接連爆出性犯罪事件,讓外界對婦產科領域的性犯罪風險產生更大警惕。
台大醫院作為台灣醫療體系指標,除了黃姓醫生性侵案,近年還發生有兼具教師與醫生身分者遭指控性騷擾住院醫生,另有婦產科醫生因涉嫌下藥性侵多名女性遭檢方起訴。
今年2月底,新北地檢署則起訴壹名婦產科醫生,指控其持有並散布大量兒少性影像,並在看診時擅自存取病歷中兒童私密部位照片。
台灣衛生福利部部長石崇良日前對相關案件表達重視,並指示地方衛生局“不需等待司法判決結果”,直接以“行政處分並行”方式處理,要求相關單位於壹個月內完成調查並作出處分。
去年立法院公聽會,衛福部前部長、法界、醫界及病患與婦女團體代表,多對醫生公會與衛生局的過往作為表達失望,並壹致呼吁衛福部盡速修法,制定“懲戒處分前的暫時性措施”,同時明定懲戒資訊的公開范圍。
“我們需要在司法程序尚未定讞之前,就有制度應對這段時間的空窗,避免病患暴露於危險。”林欣柔指出,懲戒制度的本質是處罰機制,並非用來處理風險,台灣目前欠缺壹套能在判決確定前,針對醫生可能帶來的風險采取暫時性措施,以保障病患安全。-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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