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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4-21 | 來源: 往事隨想錄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fgs/art/2023/art_6bff4ef87291497fa72949e1fc88efb5.html
對於電商平台來說,應及時受理投訴,處理違法廣告,根據《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第拾六條:
第拾六條 互聯網平台經營者在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過程中應當采取措施防范、制止違法廣告,並遵守下列規定:
(贰)對利用其信息服務發布的廣告內容進行監測、排查,發現違法廣告的,應當采取通知改正、刪除、屏蔽、斷開發布鏈接等必要措施予以制止,並保留相關記錄;
(叁)建立有效的投訴、舉報受理和處置機制,設置便捷的投訴舉報入口或者公布投訴舉報方式,及時受理和處理投訴舉報;
(六)依據服務協議和平台規則對利用其信息服務發布違法廣告的用戶采取警示、暫停或者終止服務等措施。
https://www.gov.cn/zhengce/202305/content_6858084.htm
伍、結語
綜上,我認為京東和京東健康明知或應知海外賣家將普通食品以治病名義宣傳,且經投訴仍不及時處理,未能履行審核、監控和制止的義務,合理懷疑可能存在“共謀”,應受到相關法規的處理。
我特別不理解這麼幹背後的邏輯是什麼?尤其是提醒投訴之後仍然不處理的原因(僅針對單壹產品局部清理並繼續售賣)。這是跟醫藥相關,不是優思益葉黃素那樣的智商稅,各個條線就沒人意識得到其嚴重性嗎?是哪壹個層級的人指使\允許\默認這麼幹的,京東健康拿下各類醫藥牌照,是讓你們這樣胡搞嗎?這是完全沒有風險意識,還是徹頭徹尾的利令智昏?
京東健康是上市公司,根據向港交所披露的2025年年度業績報告,總收入增加了26.3%,主要是由於銷售醫藥和健康產品所得商品收入增加24.8%,線上平台、數字化營銷及其他服務所得服務收入增加34.1%,服務收入的增長主要是由於數字化營銷服務費增加,主要歸因於平台上的廣告主數量增加。我特別想知道:你們銷售的“健康產品”中有沒有前述這些產品?如果有,占比多少?以及你們收入中的“數字化營銷服務費”中有沒有上述這些產品的廣告費?如果有,占比多少?你們有沒有向投資者披露過這類風險?
另外,你們的口號是做“國民首席健康管家”,“成為國民健康第壹入口”,讓“用戶把健康托付給我們,這是最重的信任”,請問就是這樣做“健康管家”、“第壹入口”和對待“用戶信任”的嗎?
再說壹遍我的訴求:我要求這類打著醫療旗號的食品/保健品全部下架,主動通知購買過的消費者退貨退款,並提醒病人可能存在的風險。
在此也提醒購買過這類產品的消費者主動向京東提出賠償訴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肆拾肆條有明確規定,“網絡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應知銷售者或者服務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銷售者或者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我也有希望有律師介入這壹事件,這類公共事件需要有專業法律人士的參與。
最後,我呼吁相關部門進行監管。
此前的“優思益”違規事件,國務院食安辦、市場監管總局、海關總署很快部署核查,並對平台企業進行了約談。人民日報為此發表評論稱“‘優思益’絕不是個案……關於‘優思益’的調查,要徹查壹案,斬斷壹鏈,規范壹類!”
2026年2月26日,市場監管總局舉行新聞發布會,宣布將於今年3月開始,組織在全國范圍開展為期半年的,網絡食品、保健食品銷售虛假宣傳專項整治行動,重點嚴厲打擊叁類違法違規行為:壹是嚴厲打擊各類虛假宣傳行為;贰是嚴厲打擊違法廣告行為;叁是嚴厲打擊平台機構違法行為。其中針對第叁點特別提到:“對平台放縱虛假宣傳、對亂象‘捂蓋子’的,壹律從嚴約談、限期整改;造成嚴重後果的,壹律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有此兩件事,我相信這類亂象今年壹定能得到徹查,願天下無賊。請把這篇文章轉給自己親朋好友,提醒注意。
PS:跟京東的人說幾句:
1.不要試圖來公關我,沒有用;
2.也不要試圖刪我稿子,我這人沒啥別的本事,就是比較有耐心,你們可以去了解壹下;
3.不要試圖銷毀證據並詆毀我材料不實,我已經做了電子數據存證和固證(所以應該媒體介入,搞得我還要自己花錢),另外,根據《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第拾六條,你們有義務“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調查互聯網廣告違法行為,並根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要求,及時采取技術手段保存涉嫌違法廣告的證據材料,如實提供相關廣告發布者的真實身份信息、廣告修改記錄以及相關商品或者服務的交易信息等”。-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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