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_NEWSDATE: 2026-04-21 | News by: 加西网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买房卖房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加西网综合)大温一名公寓华裔业主因在停车场为电动车充电被罚200加元“偷电”费,但近日成功翻案。BC省民事解决法庭裁定,该罚款不成立。
被指“偷电”充车,业主提起申诉
这起纠纷可追溯至2024年。公寓管理机构(strata)当时指控业主Chik Lai未经许可,使用地下停车场的公共插座为电动车充电,违反管理附例,并对其罚款200加元。
根据仲裁文件,该业主确实未获得明确许可,但他此前曾向物业申请使用靠近自己车位的插座,不过对方仅表示正在进行整体电力规划评估,并未明确拒绝其请求。

仲裁:无明确附例,不构成违规
根据CTV的报道,仲裁庭成员J. Garth Cambrey指出,公寓管理方在处罚过程中未遵循规定程序,而且当时也没有明确附例禁止业主使用公共电力。
裁决写道:“在没有相关附例禁止的情况下,我认为业主可以使用公共电力”。
因此,仲裁庭判定该罚款无效。后续新规出台:禁止公共插座充电
不过,在纠纷发生后,公寓方面聘请电工对地下停车场电力系统进行评估。结果显示,现有插座并不适合为电动车充电,需配备专用电路。
管理方随后表示,多辆电动车同时充电曾多次导致断路器跳闸,并构成安全隐患。
2024年6月起,公寓正式实施新规,禁止使用地下停车场的公共插座为电动车充电。仲裁庭认定该新规有效。- 地产及投资版面的文章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请谨慎!
- 温哥华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或许可,严禁转载或摘录
-
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
目前还没有人发表评论,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