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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4-25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量刑系控辯雙方聯合建議。法官表示,除非該建議損害司法公信力或違背公共利益,否則應予采納。綜合考慮案件的加重與減輕情節後,法庭認為該量刑建議合理。
加重因素包括:案件屬預謀犯罪、受害人在家中熟睡時遭襲、使用刀具以及案發後未施救即逃離等。減輕因素則包括烏斯曼案發時年僅19歲、無犯罪記錄,並為肆名被告中最早認罪者。
判決還提及,烏斯曼幼年隨家人以難民身份自印尼移居加拿大,成長過程中面臨住房、貧困、就業及種族歧視等多重挑戰。但法官強調,這些背景並不能解釋或減輕其犯罪行為。
庭審中,烏斯曼宣讀道歉信,對其參與事件表示悔意。除監禁刑罰外,法院還下令其提供DNA樣本,禁止持有武器,並不得與納吉家人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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