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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4-25 | 來源: 娛樂壹人行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這次不壹樣的地方在於,被告的身份特殊。她是前夫的鐵粉,而且是粉絲群的管理員。這意味著傷害不是偶發的情緒宣泄,而是長期、穩定、帶方向性的圍攻。
壹個已經輸掉官司的人,依然不願認真承擔責任。這恰好說明網絡傷害在很多人心裡被看得多輕。隔著屏幕說幾句話,仿佛就不用付代價。可名譽權不是空氣,孩子更不是可以被拖下水的談資。
法律上有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法律,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生效判決,可能面臨民事責任、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法院會依法對當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費、拉入失信“黑名單”等措施。
具體來說,可能會限制當事人乘坐飛機高鐵、入住星級酒店、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等。如果情節嚴重,還可能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處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些後果,被告滿某現在需要面對。強制執行不是壹句空話。法院能強制被告道歉嗎?在法律實踐中,如果被告拒不履行道歉義務,法院可以采取替代執行的方式。
比如,將判決書的主要內容在媒體上公布,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或者采取罰款、拘留等措施。總之,判決必須得到執行。
陳妍希這次的處理很穩。沒有在網上反復喊冤,沒有把私人關系拖進無休止的拉扯。而是走完法律程序,在勝訴後繼續追索執行。這種做法最有力量的地方,在於它不靠情緒贏,而靠規則贏。
《民法典》第1024條對名譽權保護有明確規定。侵權可以要求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拒不履行也可以進入強制執行程序。把話說回法律,反而讓事情不再懸浮。
近來陳妍希曬出與李斯丹妮、王霏霏等朋友的合照,狀態看起來輕松許多。這未必意味著過去真的輕飄飄翻篇了。只能說明壹個人終於不再把全部力氣用在忍耐上。
從“清者自清”的隱忍,到拿起法律武器把邊界立起來,這中間隔著柒年。柒年時間,足夠讓很多事改變。也足夠讓壹個人想清楚,有些底線不能退。
流量時代,藝人享受粉絲維護帶來的聲量,也就很難在粉絲越界時壹句“與我無關”就抽身。尤其當攻擊已經持續多年,且指向未成年人時,所謂“圈地自萌”早就站不住了。
粉絲不是天然的免責身份,匿名賬號也不是護身符。壹段感情散了,最起碼的善意不該跟著壹起散。不給謠言留台階,不讓孩子替大人承受,這才是“各自安好”最起碼的樣子。
陳妍希要的不是錢。4萬元賠償,全部捐給公益機構。她要的是說法,是清白。在名譽權案件裡,很多旁觀者總愛把維權理解成“炒作”或者“要錢”。但這次恰恰相反。
法院判了,錢也不要,反而更說明她在意的是把那層髒水洗掉。回頭再看這段關系為什麼總讓人覺得唏噓,也不難理解。2015年10月24日,兩人官宣結婚。
陳曉那句“從24號起,你是我妻子”曾被很多人記住。婚禮上的“婚紗吻”更是多年都還在被反復提起。曾經那樣高調、明亮的壹段感情,後來卻走到2025年離婚。
再走到今天靠法院處理外圍傷害,落差確實太大。但真正讓討論持續發酵的,不只是前情,而是另壹方的沉默。截至目前,陳曉沒有公開回應這場圍繞前妻名譽權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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