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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4-27 | 來源: 有料新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上述專業人士指出,直至今日,中國印章管理領域的頂層規則,依然是1951年發布、2024 年經國務院修訂後施行的《印鑄刻字業暫行管理規則》,不同主體的印章管理規范散落在國務院、公安部、最高法等不同部門、不同年份發布的多份文件裡,形成了“碎片化、多主體”的管理格局。“別說普通公眾,就連很多法律從業者、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都很難完整厘清現行有效的全部規則。”
他解釋,現行的《印鑄刻字業暫行管理規則》已經沿用70多年,與目前的商事活動和數字化治理需求不符。2025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電子印章管理辦法》後,國家層面尚未出台統壹的配套實施細則,現行分散的實體印章管理規則與電子印章管理間尚未形成統壹的管理體系,同樣需要全國性的頂層立法設計予以完善。“因此,出台壹部《印章管理辦法》,不僅是理所應當的,更是非常有必要的。”-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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