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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4-28 | 來源: 歐美華人圈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原以為是壹場“風風光光回國”的溫情重逢,卻沒想到劇情急劇轉折。人還沒踏上回國航班,流程已經先壹步“找上門”。
最近,壹位在美國生活的華人(专题)分享了自己的真實經歷。她自己原本設想的畫面,是帶著孩子回到中國,感受久違的親情與歸屬感。
然而現實卻完全出乎意料…...
本來以為劇情是:我帶著孩子,風風光光回到祖國母親的懷抱。結果劇情反轉——人還在美國,老家先接到通知了。
她表示,警察在電話裡面通知,“你家孩子已經入籍了,回來記得把戶口注銷壹下。”
這壹消息不僅讓她壹臉錯愕,也讓父親同樣困惑不已。就在接到電話前,她剛剛為孩子辦理好中國旅行證。
換句話說,人還沒落地,相關流程卻已經被“自動安排”。
帖主調侃道,自己在海外生活多年,沒想到最先主動“聯系”的,不是朋友,也不是親戚,而是壹整套嚴謹而高效的制度流程。
你以為你在計劃回國,其實系統已經在計劃你了。
評論區,不少網友表示理解,認為既然已經入籍他國,就需要接受相應的身份變化,“人總不能既要又要,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
也有人直接指出,這並不是被注銷戶籍,而是入籍的那壹刻,就已經自動放棄了中國國籍。
也有網友調侃稱,“你可以風風光光走流程了”。
按照規定,在國外、境外定居的應當注銷戶口。加入其他國家國籍並且長期在澳洲生活,就相當於在海外定居,所以按照規定戶口需要注銷。
很多人在加入外籍之後不願意注銷戶口,是覺得在國內辦事不方便。但戶口注銷之後是可以恢復的,前提是要長期在國內定居。
總結壹下關於國內戶籍的相關規定
1、 已加入外國國籍或在國外定居的人員,需要主動登記注銷戶籍;
2、 如果沒有主動申請注銷戶口的出國定居人員,公安機關在調查後掌握充足證據的情況下可以單方面注銷其戶口;
3、 並未在國外長期定居的,不屬於需要主動注銷戶口的人員范圍;
4、 被注銷戶口後再回國定居,經僑辦及出入境管理部門後審批可以恢復戶籍。
此外,還有壹類人是壹定不能加入外籍的。
2020年7月1日的濰城融媒抖音號,內容顯示根據《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六類公職人員取得外國國籍或永久居留權將被撤職開除。而且已經取得雙重國籍的要重罰。
在墨爾本生活了14年的Sam先生,早在2011年就已經加入澳洲國籍。他清楚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但多年來壹直抱有僥幸心理,希望能“維持現狀”,既保留國內戶口帶來的便利,又擁有海外身份。
然而,這種僥幸,在壹次回國探親後徹底被打破。
去年9月底,Sam准備從杭州返回墨爾本,在出境邊檢時被當場攔下。原因很簡單——系統提示其存在“雙重國籍”問題,必須先回戶籍地注銷戶口,才能放行。
事實上,早在2018年,他就曾被邊檢提醒需要注銷戶口,只是當時未被強制執行,最終也被他忽略。而這壹次,系統已經不再“提醒”,而是直接“執行”。
在邊檢現場,他還看到前面壹位華裔(专题)同樣被攔下,原因也壹樣——“系統過不去,無法放行”。這說明,這並非個例,而是制度層面的普遍執行。
無奈之下,Sam只能臨時改行程,趕回河南老家辦理注銷手續。但偏偏遇上國慶假期,派出所暫停辦理業務,導致他無法及時處理。而他使用的是免簽入境,停留期僅30天,壹旦超期,每天罰款500元人民幣(专题)。
最終,這場原本簡單的回國探親,變成了壹連串成本疊加的現實問題:罰款接近4000元、機票改簽費用、交通住宿開支以及誤工損失。壹次“僥幸”,最終變成了壹筆不小的代價。
這類情況未來只會越來越普遍。隨著中國邊檢系統不斷升級,全國信息已經實現聯網,並通過指紋、面部、虹膜等生物信息進行識別。
壹旦身份發生變化,即使本人不主動申報,也很難長期“隱身”。對於那些試圖“保留兩邊身份”的人來說,空間正在迅速被壓縮。-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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