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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4-28 | 來源: 中國新聞周刊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設計精准擊中了老年人的情感缺口,PK機制把打賞包裝成“戰斗”,讓老人覺得自己在“保護”喜歡的人,禮物特效在屏幕上炸開,主播立刻點名感謝,這種即時反饋比子女的微信回復快得多,算法還會不斷推送同類內容,越看越多,越陷越深。
“打賞太容易,退錢太難”
這些深陷直播間的老年人,大多有著類似經歷:情感需求長期被忽視,子女忙於工作,社區活動有限,精神生活壹片空白。直播間成了他們唯壹的精神力量來源。
打賞分成是直播經濟的核心收入,老年人群體的消費潛力正在被“開發”,但直播間很少主動設置針對高齡用戶的保護機制,比如大額打賞提醒、消費上限或強制冷靜期,錢來得太容易,退起來太難。
展立在經歷了母親巨額打賞後,已經開始向多個律師咨詢如何索要打賞金額。然而,他發現,聊天記錄被刪除後,“哪怕報警,哪怕去打官司,也只能通過口供”。他想修復聊天記錄,卻發現沒這麼簡單,“這個事很復雜的,都得找公安部門”。
湖南天地人律師事務所民商委員會副主任喻皓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司法實踐中關於老年人直播打賞的性質認定,並非壹概而論,而是采用“區分原則”進行穿透式審查,對於常規、小額的打賞行為,法院普遍傾向於定性為網絡服務合同關系,而非贈與合同。用戶充值購買虛擬幣並打賞,換取的是主播的表演服務、平台的升級體驗及互動機會,這是壹種精神文化消費對價,不符合贈與合同的“無償性”。
喻皓指出,只有在特定情形下,法律關系才會發生轉化或導致行為無效。比如基於“行為能力”的無效,若老年人患有阿爾茨海默病等疾病,已被法院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打賞行為自始無效,監護人可以要求平台全額返還。江阿婆目前被診斷為抑郁、焦慮狀態,但這不等於法律上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司法鑒定標准嚴格,需要證明她在每次打賞時都無法辨認自己的行為,半年時間裡,她操作了成百上千次支付,每次都要證明“當時不清醒”,幾乎不可能。
上海的陳紅有著同樣的困境,她的愛人目前正躺在醫院急救室,由於肝衰竭,醫院下了幾次病危通知。在此之前,她發現愛人在短短兩年時間內給壹位身在山東的女主播打賞了100多萬元。過去兩年,陳紅曾意識到丈夫的“不正常”,幾乎每天要喝酒,也不管孩子。當她意識到丈夫和女主播私下溝通交流已有多時,丈夫的工資已全部給了女主播,並且還貸款幾拾萬來打賞。
張勇告訴《中國新聞周刊》,目前該案件已經立案,然而想要在法律框架內證明陳紅的丈夫每次打賞都是在醉酒或者精神出現問題的情況下打賞,實在太難。當下,法律在未成年人打賞的問題處理上比較嚴肅,但涉及老年人這類群體,規則還不完善。
喻皓補充,還有壹種基於“公序良俗”的無效,如果證據顯示主播與打賞者存在婚外情感交往、以“線下見面”為誘餌,或者直播內容涉及淫穢、低俗表演誘導打賞,法院會認定該行為違背公序良俗,可直接確認打賞行為無效。如果是基於“欺詐”,也可撤銷,若主播虛構“貧困人設”“身患重病”或通過虛假PK營造緊迫感,使打賞者陷入錯誤認識而打賞,這構成了法律上的欺詐,打賞者在知道受欺詐之日起壹年內可請求法院撤銷打賞。
相關規定正在進壹步細化和完善。2026年4月,中央網信辦發布《關於加強網絡直播打賞規范管理的通知》,明確規定不得以打賞額度為唯壹依據對網絡主播進行排名、引流、推薦,這壹規定直接切斷了“榜壹大哥”刺激非理性消費的核心機制。
除此之外,平台要提供打賞限額功能。用戶首次進行直播打賞,網站平台應主動提供打賞限額設置服務,允許用戶設定個人單次、單日打賞最高金額。用戶放棄限額設置或修改其設置的限額,網站平台應通過適當方式確認。平台也要提供打賞提醒功能。網站平台應合理設置用戶打賞提醒觸發條件、提醒方式和提醒頻次,將相關功能默認為開啟狀態,並允許用戶自行修改相關設置。用戶關閉提醒功能的,網站平台應通過適當方式確認。
然而,江阿婆的遭遇,更值得追問的是,這些獨居老人日常無人守護,如何能夠進壹步保障他們躲開“技術的精准操控”。江阿婆提道,“我從來沒有主動加過他們,都是他們來加我的微信”。當技術瞄准了人性最柔軟的部分,誰來保護那些不會保護自己的人?
(文中江阿婆、展立、黃梅和陳紅為化名)-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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