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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4-30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加拿大疫情期間發放的大規模補助正進入“追討期”。安省尼亞加拉瀑布市壹名餐館老板近日被要求再償還1.4萬加元疫情補助,此前她已退還超過2.46萬加元,總金額接近4萬加元,引發關注。

據CTV 多倫多新聞報道,餐館老板Jarmila Rejvold在新冠疫情期間被迫關閉餐廳長達兩年,並在此期間患病。由於沒有收入來源,她申請了聯邦政府推出的兩項臨時補助——加拿大緊急響應福利(CERB)和加拿大復蘇福利(CRB)。
Rejvold表示,她通過加拿大復蘇福利(CRB)共獲得約2.46萬加元補助,“當時完全沒有生意,政府提供的補助對我們來說非常重要”。
然而幾年後,她被通知不符合領取資格,需要全額退還。就在她償還完CRB款項後,又收到加拿大稅務局(CRA)的通知,稱其同樣不符合CERB資格,需再償還約1.4萬加元。
CRA在信中指出,她未達到申請條件中的關鍵要求——即在2019年或申請前12個月內至少獲得5000加元的就業或自雇收入。

Rejvold表示,她曾提出申訴,但最終失敗,如今不得不再籌措這筆資金,“我非常失望,這讓人壓力很大”。事實上,她並非個例。疫情期間,大量加拿大人申請了CERB及其他補助項目。隨著審查推進,不少人被要求退還相關款項。
CRA數據顯示,目前尚有超過100億加元的疫情補助待追回。截至2025年12月,約140萬加拿大人已歸還約33億加元。
CRA發言人表示,理解民眾在收到追繳通知時可能感到擔憂或沮喪,但強調所有補助項目均設有明確資格標准,且申請時已告知未來可能進行審查。
“如果信息顯示申請人可能不符合條件,稅務局會聯系當事人並要求提供證明材料。這不是隨機抽查,而是基於信息核查的結果”。
發言人還補充,符合CERB資格需滿足多項條件,包括:居住在加拿大、年滿15歲、在規定時間內收入不少於5000加元、因疫情停止工作或工時減少,以及在領取期間收入不超過1000加元等。
類似案例近期頻現。今年早些時候,壹名渥太華美發師也被要求退還1.7萬加元疫情補助,原因同樣為不符合資格。
CRA表示,將繼續審核納稅申報記錄,力爭追回剩余款項。同時,對於被要求還款的個人,可與稅務局協商分期付款,且通常不會收取利息或罰金。-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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