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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5-03 | 來源: 自由財經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中國法院近日就壹起與人工智慧(AI)相關的勞資爭議作出裁決,明確指出企業不得僅因導入人工智慧(AI)系統取代人力,而解雇員工。
《彭博》報導,中國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發布聲明指出,華東壹間科技公司因員工拒絕接受AI導入後的降職安排,遂將其解雇,該行為已構成違法。
據報導指出,遭解雇的員工姓周,原負責大型語言模型的品質檢測工作。後來其工作被AI接手,公司要求其降職,並接受約40%的減薪。周姓員工拒絕相關安排後,公司以“因AI導入需縮減人力”為由將其解雇。不滿公司作法,周姓員工隨後申請仲裁,案件並進壹步進入法院審理。
法院日前作出裁決,指公司提出的解雇理由,既不屬於業務縮減或經營困難,也不符合“無法繼續履行勞動合約”的法律標准,因此認定其解雇行為違法。法院同時強調,企業不得以技術進步為由,單方面進行裁員或降低員工薪資。
報導指出,該案最終由法院支持提供補償。
分析指出,此壹判決延續中國近期相關司法見解,即企業在推動AI應用的同時,仍須遵守既有勞動法規,不能將技術升級作為單方面變更勞動條件或終止合約的依據。
目前,中國企業正積極部署AI系統,以配合國家在新興科技領域的戰略布局。然而,隨著經濟成長放緩及青年失業率居高不下,政策制定者也多次表態,將優先維持勞動市場穩定,避免技術轉型對就業造成過大沖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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